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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1-16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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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的初審公告(3個月)是指商標注冊申請經審查后,符合《商標法》相關規定的,允許其進行商標注冊。并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初審的商標自刊登初審公告之日起三月內沒人提出異議,該商標予以注冊,同時刊登注冊公告。商標作用三:資產中的重頭戲商標的評估價值能增加企業的總資產額,而且越高價值的品牌越能體現出該商標的影響力和企業的經營情況,間接反映出消費者對該商標所標示商品的接受程度。三個月內沒有人提出異議或提出異議經裁定不成立的,該商標即注冊生效,發放注冊證。
四個步驟:商標查詢(一天)-商標形式審查(1個月左右)-商標實質審查(12--48個月)-商標公告(3個月)-領取注冊證(2個月)。
友情提醒:在商標申請期間(未獲準注冊之前),請不要在使用中標注注冊標記(如:"注冊商標"、"?"等),可以標記"TM"。
法人申請商標需向商標局提供什么材料?
法人申請商標提供以下材料:1.營業執照復印件(空白處加蓋清晰公章);2.商標圖樣(包括文字圖樣或圖形等),3.告知欲注冊的產品或服務,例如想注冊的是服裝還是電器。

辦理提供商標注冊證明申請的,應提交以下書件:
1、每申請提供1件注冊商標的注冊證明,提交提供商標注冊證明申請書1份;2、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商標注冊證》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的證的復印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注意事項:國際注冊證明申請應在國際注冊號碼前加"G"并標明申請出具的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