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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13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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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號電纜的工作機理:
將地埋電子標簽隨電纜施工時在關鍵節點(包括地下接續、轉彎、過軌、分支、穿越橋梁河流、出護欄等特殊點)綁縛于電纜上埋入地下,同時登記該節點電纜的基礎數據,包括標簽ID號、埋設性質、地理位置、埋設深度、電纜名稱、電纜型號、電纜長度、電纜廠家、施工負責人等信息。有需要信號電纜歡迎來電咨詢合肥安通。組序號在A端決定,外圈紅色為1組,以下順時針排列組號,外圈排完后再接以內圈紅色順序排列,對絞組的排列是在電纜A端以標志組順時針方向順序編號。鐵路信號電纜

測試電纜為所有信號設備電纜,包括軌道電路集中送電電纜、站間聯系電纜、電話電纜和貫通電纜等。
1、每年的一月份用兆歐表人工測試,以后每月用微機監測測試。未納入微機監測測試的電纜應建立臺賬,包括軌道電路集中送電電纜、半自動閉塞電纜、電話電纜、貫通電纜等,每月人工測試。
2、人工測試的電纜絕緣阻值,必須記錄在基礎數據測試本內,測試數據真實。微機監測測試的數據保存在電腦內。
信號電纜的產品使用特性
(1) 電纜導體長期工作溫度不超過70℃;
(2) 電纜使用環境溫度為-40℃- 60℃;
(3) 電纜敷設時的彎曲半徑:非鎧裝電纜應不小于電纜外徑的10倍;鎧裝電纜應不小于電纜外徑的15倍,內屏蔽電纜應不小于電纜外徑的20倍;信號電纜敷設須符合下列要求:a)電纜埋設深度,站內一般不小于700mm,區間不小于1200mm。信號電纜應參考《ZPW-2000A軌道電路整治會議紀要》(運電信號函【2012】640號)中對ZPW-2000A軌道電路的備用芯線貫通要求。
在區間敷設信號電纜時,兩根電纜的連接宜采用地下接續方式。地下接續電纜應滿足下列要求:
a)地下接續電纜時,應使用專用材料,按規定作業程序施工。
b)地下接續電纜時,電纜的備用量長度不小于2m。
c)電纜的地下接頭應水平放置,接頭兩端各300mm內不得彎曲,并應設線槽防護,其長度不應小于1m。
d)在電纜徑路圖上應繪出電纜地下接續處所,并注明與固定參照物的十字交叉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