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發布時間:2020-10-18 06:47  
【廣告】





世界各地專利檢索系統的正確進入方法
加拿大
加拿大知識產權局(CIPO)負責加拿大多項知識產權的管理和實施事務,其負責范圍包括專利、商標、版權、工業設計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收錄范圍
數據庫收錄了自1869年以來的專利文件,其中公眾可以檢索到1869年以來的發明名稱、申請人和分類號等著錄項目信息。此外,數據庫可以提供1920年1月1日以來的專利圖形文件,并且1975年以后的圖形文件還包括專利文件首頁和摘要。
俄羅斯
俄羅斯聯邦知識產權專利商標局提供在線知識產權服務,公眾可以通過網絡對俄羅斯專利進行付費和免費兩種形式的專利檢索。
入口方法
俄羅斯聯邦知識產權專利商標局知識產權服務主頁(分為俄文和英文兩種語言界面,頁面內容不同。主頁默認俄文頁面,點擊俄文主頁左上角的“eng”標識,即可轉為英文頁面。
俄羅斯知識產權檢索系統分為付費和免費兩種登錄方式,兩者數據庫不同。PCT國際申請PCT的含義PCT=PATENTCOOPERATION(1)TREATY專利合作條約(PCT)是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管理的在《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下的一個方便專利申請人獲得國際專利保護的國際性條約。付費方式可以訪問的數據庫有:1924年開始的俄羅斯發明專利全文數據庫、俄羅斯實用新型全文專利數據庫、俄羅斯工業設計數據庫和俄羅斯商標數據庫。免費方式可以訪問俄羅斯發明專利文摘數據庫、俄羅斯實用新型文摘數據庫、俄羅斯集成電路數據庫。
美國聯邦知識產權事務所深圳代表處宗旨為中國各大中小型企業,獨立發明人,提供美國的知識產權法律服務。深圳代表處的成立是為了使發明人與美國知識權產權代理機構之間,能更方便、快捷地聯絡與接洽,是面向中國的一個窗口。

美國發明專利
申請階段及提交實審
律師費和規費:RMB5100元(以個人、微實體申請的規費)
其中:代理費:RMB47512元、規費:USD400元(申請費:USD70元、檢索費:USD150元、
實審費:USD180元)
服務項目:
○ 撰寫申請文件(依據甲方提供的中文專利說明書及權利要求、說明書圖片按照美國專利商標局的標準格式撰寫);
○ 申請書格式和權利要求的調整
○ 辦理權利轉讓手續;
○ 基本申請手續;
○ 通知臨時申請號;
○ 轉發官1方正式受理通知書;
○ 轉發和遞交IDS(Information Disclosure Statement)表格;
○ 轉發官1方審查意見書
○ 申請階段的電話、傳真包括郵寄等一切雜費;
○ 對官1方審查意見的答辯及案件后審定書的轉交。
美國聯邦知識產權事務所深圳代表處宗旨為中國各大中小型企業,獨立發明人,提供美國的知識產權法律服務。深圳代表處的成立是為了使發明人與美國知識權產權代理機構之間,能更方便、快捷地聯絡與接洽,是面向中國的一個窗口。
實用新型專利不是“垃圾”!因為你并沒有發現它有這些好...
實用新型專利在各個國家的審查制度也不相同,比如韓國和馬來西亞,是需要實質審查的,其審查程序和程度和國內發明基本相同;而在德國只是進行形式審查;而在澳大利亞是實行登記制,然后再根據申請人的意愿選擇是否請求審查。
就保護期限而言,世界上各個國家基本都規定在10年左右,只有極個別國家規定不同,比如澳大利亞為8年,馬來西亞和巴西為10年以上。
由以上信息可以看出,各個國家的實用新型專利制度雖然略有區別,但其實質上均是對發明專利的補充,是對小發明小改進的一種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2.2中國實用新型介紹
我國實用新型專利由于不進行實質審查,授權時間相對較快,因此自從1984年中國頒布專利法以來,我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和授權數量激增。
1997年,中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量突破5萬件,居世界一。
2010年,中國實用新型申請量占全世界申請總量的83%。
2006年至2014 年,我國有效實用新型專利總量從292,323 件快速增長到2,291,326 件,保持了29.4%的年均增長率。
根據國家1知識產權局統計年報(2014年)統計數據看,有效實用新型專利2,291,326 件,同比2013年增長18.3%,占總量的比重達到49.4%,較2013年提高3.2 個百分點;而發明和外觀專利占總量的比重分別為25.8%和24.9%。收錄范圍英文版收錄自1993年至今公開的日本專利題錄和摘要,日本版收錄1971年開始至今的公開特許公報,1885年開始至今的特許發明說明書,1979年開始至今的公表特許公報等專利文獻。
由此可見,目前我國的實用新型專利處于一個良性穩定的發展階段,但是增加率相比于前些年略有下降,這也客觀反映了公眾對實用新型專利的重視和認可程度正在降低。
商標注冊申請事宜知多少
一、商標注冊的條件
(一)、哪些要素可以申請注冊商標?
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
(二)、商標不得使用下列文字、圖形
1、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1徽、國1歌、軍1旗、軍1徽、軍歌、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1家機關的名稱、標志、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筑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2、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1徽、軍1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4、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1方標志、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5、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帶有民族性的;
7、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
8、有害于社會1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 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
1、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2、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3、其他缺乏顯著特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