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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1-09 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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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帽。按規定進入危險場所,必須戴好符合安全標準的安全帽,并系好帽帶,防止人員墜落時帽子脫落,失去防護作用。
2.安全帶。凡在2m以上懸空作業人員,必須配帶合格的安全帶。如懸空作業場地沒有系掛安全帶的條件時,應制定措施,為作業人員設置掛安全帶用的安全拉繩,安全欄桿等。
3.安全網。凡無外架防護作業點,必須在離地4m高處搭設固定的安全平網,高層施工還應隔四層再安設一道固定的安全平網,并同時設一層隨墻體逐層上升的安全平網。
9、其他防護措施:如電梯井口、樓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及各種臨邊防護,必須制定專門的安全防護措施。防護設施應形成定型化、工具化,封閉必須嚴密。特定本措施:1、高空墜落、物體打擊事故宜發生在腳手架作業、各類登高作業、塔吊作業、外用電梯安裝作業及空口臨邊作業等。電梯井口門高度不得底于1.5m至1.8m,電梯井內每個兩層、不超過10m設置一道安全平網,安裝拆卸電梯井內安全平網時,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佩帶安全帶。進行屋面防水及其他施工時,屋面必須設防護欄桿。屋面上的空洞必須加蓋封閉,孔洞短邊大于1.5m時,按規定設置防護欄桿底部加設安全平網。坡度較大的屋面作業時,必須采取專門的安全措施,作業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帶
必須杜絕監管的“無人區”
作為中心城區,海曙區高層建筑的數量多、年份久,且存在的問題較為典型。海曙區相關負責人表示,部門職責不清是產生高層建筑安全監管盲區的主要原因,這不僅在事故調查處理中造成了阻礙,也使得日常監管措施無法有效落實。
記者了解到,近日,海曙區率先出臺建設裝修工程、高空戶外廣告牌、建筑幕墻以及高處懸掛作業等四大領域的安全監管責任體系,杜絕監管的“無人區”。下一步,該區還將加快完善配套政策,健全監管機制,加強對高層建筑各個部位的精細化管理。
“政府有責任對企業加強引導,不應敷衍失責。”一名業內人士同時指出,政府要深入企業,對高空作業工作人員加強安全教育宣傳,對違作業的企業,要加大懲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