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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09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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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安部123號令對小型汽車放寬報廢年限的規定,原規定小型車15年報廢,在車輛檢審合格且能夠通過環保檢測的情況下繼續使用。但是由于現在的廢鐵僅只能賣到5角錢/公斤,也就是500元/噸。但是,很多小型車輛使用到10年以后,故障率高,維修費、環保改造費等都會明顯上升,寬裕的家庭就會考慮換車或者直接將老舊車輛報廢。
按這個時間推算,2002年以后的車,基本已經達到報廢年限。前幾年,每月大量報廢兩輪、三輪摩托車。而接下來,每月將會有大量小型汽車報廢,數量基本上與當年每月上牌的汽車數量差不多,即4000-7000輛左右。
由于報廢車含有鐵等金屬以及發動機等零件,回收率很高,占總重量約80%能回收,所以拆車廠家和粉碎廠家會揀出有價值的部分,有的零件還通過修理作為舊零件繼續流通,金屬也作為鐵屑等回收利用。于是,誤判宏觀經濟環境的變化,一味貪大求全,盲目擴張鋼鐵產能,最終造成國內市場供應嚴重過剩的局面。但是,除了有價金屬之外,剩余的20%是回收過程中以內裝材料為主產生的碎屑,主要是填埋處理。
此外,汽車空調使用的冷卻劑氟利昂處理不當,還會破壞臭氧層。不僅如此,回收汽車時,如何安全處理擁有的氣囊也需要專業技術,并且要花費很多資金,加之填埋場地很有限,而且填埋處理的費用也非常昂貴,出現了非拋棄和不當處理的問題。
在我國,省會級城市早就擁有地方立法權,所以并非都要依賴國家立法。在社會急劇變革、公眾生活方式變化很快、新現象新問題不斷涌現的背景中,地方立法與時俱進越來越重要。那么,怎樣才能做到及時立法?首先是普通公眾及各行業政府主管部門不能被動等待,一旦發現某些領域存在法律空白,就要馬上向媒體或上級部門反映問題,發出立法呼聲,甚至提供立法建議,對立法部門形成督促和壓力;其次是生活在公眾之中的當地人代表,一旦發現某些社會問題是由法律空白所引發,就應及時向當地人大提出盡快立法的議案,負責立法的部門也必須未雨綢繆,避免等到問題非常嚴重了才去制定立法計劃,啟動立法程序。”張君說,把原本有價值的資源當作垃圾一樣賤賣是廢舊手機回收的大誤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