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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8-23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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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用房是指從事工業生產為主以及介于第二與第三產業之間,容納研發、孵化、中試等型產業功能的建筑,包括工業廠房和研發用房。為進一步降低業用房成本,因此市政府出臺了專門政策嚴控產業用房租金過快上漲,依法依規規范產業用房租賃市場。
產業用房
二、深圳產業用房有哪些新政策?
《措施》從六個方面提出了20條具體措施。首先是加強規劃統籌,加大供應力度,確保符合深圳高質量可持續發展需要與產業規劃的好項目有空間可落。《措施》中提出將鼓勵各區采取異地置換、產權入股等方式,促進老舊工業區連片升級、功能優化,建設高標準產業空間。
深圳還將加強對舊工業區綜合整治的引導和支持。舊工業區相關權利人可按規定增加一定比例的輔助性公用設施,適當增加滿足基本需求的研發辦公、配套商業空間,完善產業及配套功能,改善舊工業區環境品質。在這方面,市、區政府將給予一定補助。至2020年,全市完成舊工業區綜合整治建筑面積低于500萬平米。
此外,將鼓勵各區通過配建、收購、整治統租和“市場配置、政府補貼”等方式,加大型產業用房籌集力度。推動國有企業通過利用存量用地、城市更新、整治統租等渠道,加大型產業用房供應;對社區股份公司自主盤活老舊工業區等集體物業用作型產業用房的,各區給予一定財政資助。到2020年,全市新增建設籌集型產業用房建筑面積不少于800萬平方米。
3、城鎮土地使用稅按照房屋的占地面積乘以適用稅額標準計算繳納。我市城鎮土地使用稅各等級每平方米年稅額標準分別為:一等24元;二等18元;三等12元;四等9元;五等7.5元;六等6元;七等4.5元;八等3.6元;九等3元;十等2.4元。
4、印花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出租方與承租方都應在所持有的租賃合同上,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
5、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公司和個人應按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分別乘以規定的稅(費)率計算繳納城建稅[7%(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5%(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或1%(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教育費附加(3%)和地方教育附加(2%)。
6、個人所得稅:出租公建房屋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個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按照“財產租賃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是以出租方為納稅義務人。計算個人所得稅時,一次租金收入不超過4000元時,用租金減掉還應繳納的營業稅、房產稅等其他稅費后的余額扣除800元費用后,稅率為20%;一次租金收入超過4000元時,用租金減掉
橫崗西坑安良路5號一樓鋼構350平方,報價25塊(3月底空出可預定)
西坑社區富坑南街1-4號:
1:標準1樓1200平方,4月份空出可預定
2:3樓500平方。可做生產,小加工,倉庫有帶裝修辦公室(3月25號空)
3:1樓鋼構。200平方。報價23塊(4月份空出可預定)
橫崗西坑西湖路9號
B棟3000平方
C棟3000平方
B、C兩棟報價24塊,整租,也可分租, A棟已改成公寓可拎包入住。環境幽靜。空地大車位足。(A棟新裝電梯)
西坑社區梧崗路30號
1:二樓1250平方,現成珠寶廠(5月份空出可預定)
國潤物業尾盤更新觀瀾項目樟坑徑下圍工業區M棟標準廠房:宿舍一樓550平方,二樓1300平方、四樓1800平方,帶裝修,水電到戶。入駐即可經營,可做,辦公,電商,加工,倉庫等。13723449244江生13554894949張生1、營業稅:《關于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行為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大地稅函[2008]61號)文件規定:納稅人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時,只要出具縣級(含)以上地方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正式文件,無論支付補償費的資金來源是否為政府財政資金,該行為均屬于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按照《關于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規定,不征收營業稅。
2、土地增值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規定: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或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由納稅人自行轉讓原房地產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財稅[2006]21號文件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所稱:因“城市實施規劃”而搬遷,是指因舊城改造或因企業污染、(指生產過量廢氣、廢水、廢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而由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根據已審批通過的城市規劃確定進行搬遷的情況;因“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是指因實施、省級、有關部委批準的建設項目而進行搬遷的情況。
西坑社區富坑南街1-4號:
第五章 應稅所得オ
5條 企業在搬遷期間發生的搬遷收入和搬遷支出,可以暫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而在完成搬遷的年度,對搬遷收入和支出進行匯總。
6條 企業的搬遷收入,扣除搬遷支出后的余額,為企業的搬遷所得。
企業應在搬遷完成年度,將搬遷所得計入當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納稅。
7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搬遷完成年度,企業應進行搬遷,計算搬遷所得:
(1)從搬遷開始,5年內(包括搬遷當年度)任何一年完成搬遷的。
(2)從搬遷開始,搬遷時間滿5年(包括搬遷當年度)的年度。
8八條 企業搬遷收入扣除搬遷支出后為負數的,應為搬遷損失。搬遷損失可在下列方法中選擇其一進行稅務處理:
第20條 企業邊搬遷、邊生產的,搬遷年度應從實際開始搬遷的年度計算。
第21條 企業以前年度發生尚未彌補的虧損的,凡企業由于搬遷停止生產經營無所得的,從搬遷年度次年起,至搬遷完成年度年度止,可作為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年度,從法定虧損結轉彌補年限中減除;企業邊搬遷、邊生產的,其虧損結轉年度應連續計算。
第二十四條 企業遷出地和遷入地主管稅務機關發生變化的,由遷入地主管稅務機關負責企業搬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