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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1-18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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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作為當下方便快捷、低碳環保的綠色交通出行工具,深受老百姓喜愛。特別是在疫情期間,廣大市民、快遞小哥和外賣小哥都將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作為選的交通工具,這再次有力佐證了電動自行車的獨特優勢,在城市交通體系中發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
盡管電動自行車前景廣闊,但目前仍存在著諸多阻礙:非機動車道與人行道共用,易發生碰撞;電動自行車生產不達標,安全性能低;電動車安全管理薄弱,充電存在安全隱患。
對此,張天任建議:加強城市道路規劃,合理進行路權分配,適當增設電動自行車道,讓合規的電動自行車“有路可走”;加強對生產和銷售違規電動自行車的監督檢查力度,嚴格執行《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新標準,提升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性能。
面對電動車充電站安全管理方面,張天任建議:一是將“老舊小區新增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設施”納入政府實事項目;二是加強對新建住宅小區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設施的推廣和落實;三是鼓勵社會資本廣泛參與,形成多元化、共享化的集中充電新格局。

來充小知識三輪車充電解決方案來啦!
一直以來,三輪車以其出行便利、操作簡單、使用成本低等原因深受消費者喜愛。無論是平常出行,出門購物、接送孩子上下學,還是運輸貨物,三輪車都是便捷、經濟的交通工具。尤其是在農村,三輪車成為百姓生產、運輸、出行不可或缺的重要交通工具,市場潛力巨大。
隨著大家對三輪車需求的不斷增加,三輪車保有量也在逐漸增長。眾多電動車品牌開始力推三輪車,針對廣大用戶的不同需求,多款不同類型的三輪車開始慢慢出現在大家眼前。有專門給老人代步的老年代步車,也有給短途運輸貨物的拖貨三輪車,如快遞行業。
雖然說三輪車使用起來的確很方便,但是充電問題一直是大家非常困擾的事情,尤其是住在高層的用戶。即便說現在有很多小區里都已經安裝了電動自行車充電樁,但是一般的充電樁都是給兩輪電動車充電的,而這種充電樁較大承載功率也不過是1000W以內,但是三輪車的功率都會比較大,尤其是拖貨三輪車,配備的都是水電瓶,功率高的能達到2000w,在這種充電樁上面根本無法使用。這就讓很多業主從自己家里面拉線出來充電。而拉線出現又存在諸多安全隱患,一不小心可能會引發火災,這種充電行為是非常不規范的。所以在小區里面安裝一臺給三輪車充電的設備還是非常有必要的。
當前市面上的充電樁品牌,絕大多數還是只支持兩輪車充電,三輪車充電的并不多見。在為數不多的好品牌當中,小編依然要隆重向大家推薦來充充電站,這款充電樁是集顏值、實力于一身的大功率充電樁。

充電樁行業前景
2020全國電動自行車保有量突破3億,隨著越來越多的上班族選擇電動自行車作為交通工具,電動自行車充電問題也越來越多,電瓶車樓道充電、私拉亂接充電等亂象眾多,充電安全隱患多。2018年以來,國家安委辦、應急管理部、公1安部及全國300多個地市先后針對電動車充電出臺治理通知,禁止電動車上樓充電,同時要求有條件的住宅小區、樓院需安裝具備“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樁。
電動車充電引發火災,責任誰來承擔?
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大城市的城中村或者老舊小區,以及縣城小區,普遍存在一種現象,小區的充電樁尚未普及,電動自行車“飛線”充電現象較為普遍,存在嚴重的火災安全隱患,致使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處于受侵害的危險狀態。相信大家在新聞上也聽到過很多由此引發的火災,那么火災發生后,我們就需要考慮一個問題,由誰對我們的生命和財產承擔責任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1法典》第287條規定:業主對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業主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請求其承擔民事責任。條款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律師觀點:引發火災的電動車所有人,應當對其他因火災受到損害的業主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并依照法律規定賠償相關損失。如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1罪的,依法追究刑1事責任。
如今,越來越多的小區已經開始安裝電動車智能充電樁,用戶只需要通過投幣或手機掃碼即可開啟充電,非常方便。而且這種充電樁具有充滿自停、拔斷自停、過載保護、電流檢測等十幾種功能,安全系數非常高。這種智能充電樁一臺可以同時充十輛電動車,滿足多數人的充電需求。
如果私自將電動車或電瓶帶到家中充電,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對其他人的生命或者健康造成侵害,更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所以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要自覺遵守物業或主管部門對安全防患的監管要求,對自己和他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