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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6-25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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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納稅申報是一項義務,不論企業是否有稅要交。企業可能因為各種原因沒有稅款要繳納,例如企業處于籌建期間;企業處于免稅期間影響企業稅收籌劃的因素很多,其中有稅收與非稅收因素。直觀上看,稅收籌劃是為了稅收支付的節約。稅務籌劃首先應著眼于整體稅負的降低,而不僅僅是個別稅種稅負的減少。這是由于各稅種的稅基相互關聯,具有此消彼長的關系。
和偷稅都是納稅人有意采取的減輕自己稅收負擔的行為,但是作為不同的概念,兩者之間存在著以下區別:一,偷稅是納稅人在納稅義務已經發生的情況下通過種種手段不繳納稅款企業在銷售方式上的選擇不同對企業資金的流入和企業收益的實現有著不同的影響,不同的銷售方式在稅法上確認收入的時間也是不同的。處理好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的關系,就成為稅收籌劃的核心問題。這就要求我們在進行稅收籌劃時,要由上而下,由粗到細,逐漸達到所期望收益。
通過節約稅收支付達到增加收益,有助于企業發展的目的。因此,綜合衡量稅收籌劃方案,處理好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的關系,就成為稅收籌劃的核心問題。偷稅往往需要借助欺詐等犯1罪手段,情節嚴重的會觸犯,會受到法律的制裁;而完全是一種合法行為,并不構成犯1罪,所以不應受到法律的制裁。企業的籌劃權利就轉換為納稅義務。因而,要避免涉稅法律風險,切實有效的進行稅務籌劃,應以稅法為依據,深刻理解稅法所體現的立法精神及國家政策。
偷稅直接違反稅法,是非1法行為;而避1稅是鉆稅法的空子,并不直接違反稅法,形式上是一種合法行為。當稅法或條例的某些條款或內容被重新解釋并明確其適用范圍后,納稅人就可能不再有享籌劃的權利;當稅法或條例中的某些特定內容被取消后,稅務籌劃的條件隨之消失按現行稅法規定:直接收款銷售以收到銷貨款或取得索取銷貨款憑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