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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7-26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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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外包與勞務派遣怎么分辨:
1.法律適用不同
勞務派遣適用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屬于社會法范疇,帶有一定的公法性質,更多體現對勞動者這一弱勢群體的關照,比如用工單位在具備法定退回條件時方可向勞務派遣單位退回派遣員工,不得隨意退回。
勞務外包適用合同法,更多尊重當事人。
2.涉及法律關系不同
勞務派遣涉及三重法律關系,即實際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機構之間的勞務派遣合同關系,勞務派遣機構之間與派遣員工之間的勞動合同關系,實際用工單位與派遣員工之間的實際用工關系。
勞務外包涉及兩重法律關系,即發包方與承包方之間的承攬合同關系,承包方與其外包員工之間的勞動法律關系,而發包方與外包員工之間不存在勞動、勞務或其他用工關系。

勞務派遣對企業的優勢:
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首先,被派遣單位不必增加專門的人員或機構對派遣員工進行管理,由我公司完全承擔這一任務,為被派遣單位節約了管理成本。
其次,可大幅降低常規性人力資源管理費用支出,如:人事招募廣告、退休資遣費、用錯人成本等等。
再次,由于用人的機動性,被派遣單位可以根據公司的發展,依據崗位效益、市場的工資價格靈活地調整工資的標準。
進行員工篩選
通過勞務派遣的方式試用勞動者,進行后備人員的篩選,可避免招進不合格人員,也可降低離職成本。
勞務派遣又稱人才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
勞動力給付的事實發生于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之間,要派企業向勞務派遣機構支付服務費,勞務派遣機構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2崗位范圍
國家發布的《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二章用工范圍和用工比例第三條規定:用工單位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使用被派遣勞動者。
1.臨時性工作崗位
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6個月的崗位。
2.輔助性工作崗位
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
3.替代性工作崗位
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勞務派遣的轉正
在法律上沒有關于勞務派遣員工轉正的明確規定,取決于勞務派遣工與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如何約定。勞務派遣工是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的勞動合同,與用工單位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而如果要轉正就必須要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進行約定。
勞務派遣的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但實際執行中,福利待遇仍普遍有區別。當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時,勞務派遣仍需要向勞動者,參照當地基本工資水平,支付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