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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8-14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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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防控期間,現在的趨勢就是居家辦公。那么復工返崗,企業可否要求有風險的員工居家隔離(如在家辦公、待崗)?如何發放工資?
根據《防治法》相關規定,企業發現疑似新型應及時向疾控機構報告,其他非疑似而只是有風險的員工,企業可以協商臨時安排在家辦公,工作地點臨時變更,企業按照正常工作發放工資。
如需待崗,又因病無法定待崗依據(比如相關政府部門發出的隔離通知),因此企業可與員工協商待崗,并簽署形成書面的待崗協議,包括待崗時間、待崗薪酬待遇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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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工返崗,自行隔離員工/因封路封城無法按時復工員工,企業應如何支付工資?能否安排年休假或病事假呢?
根據《防治法》相關規定,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的隔離、控制措施,但對于非依法隔離的員工,不能以自行隔離為由不按時復工,企業可要求該員工提供相關依法隔離的證明,比如醫院證明、當地政府通知等,否則企業可按曠工來處理。
如企業同意其自行隔離的(非三類人群),可根據員工提供的證明,如醫院建議休息的疾病證明書給予病假(病假工資),無的可自主確定是否批準事假(無工資),也可安排年休假或協商待崗;若企業與員工協商待崗的,建議簽訂書面的待崗協議,包括待崗時間、待崗薪酬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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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企業在新員工入職后錯過簽訂勞動合同的時機,一旦遇到這種情況,HR用人部門該如何解決??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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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五險”,大家都知道是哪五險嗎?其實就是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公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這也是在員工的薪酬中所涵蓋的,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五險”是指企業按照各地方政府或企業年金計劃規定的基準和比例計算,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包括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向企業年金相關管理人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公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企業以購買商業保險形式提供給職工的各種保險待遇屬于企業提供的職工薪酬,應當按照職工薪酬的原則進行確認、計量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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