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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1-09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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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國際貨運代理涉及哪些法律問題
通常國際貨運代理涉及哪些法律問題 常見的國際貨運代理合同糾紛主要有貨損貨差糾紛、貨代費用糾紛、單證留置糾紛。貨損貨差糾紛是指貨主因貨物在貨運代理人掌控期間發生了毀損、滅失或者數量短缺而向貨運代理人索賠的糾紛;貨代費用和單證留置則是兩個相伴相生的糾紛,即當貨主欠付費用時,貨運代理企業常常會因此留置應返還給貨主的單證。對于后一類糾紛的處理,目前國內的法律有如下規定: (1)委托人與貨運代理人可以在貨運代理合同中約定,貨運代理企業交付處理海上貨運代理事務取得的單證以委托人支付相關費用為條件,如果委托人未支付相關費用,貨運代理企業有權拒絕交付單證。 (2)如果雙方沒有在合同中進行上述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當委托人未支付相關費用時,貨運代理企業可以留置除提單、海運單或者其他運輸單證以外的單證。 如果貨運代理人留置提單等運輸單證,對于出口方來說,將面臨無法及時向銀行交單議付貨款的風險和無法按時向國外買方交貨的違約風險;對于進口方來說,則面臨無法及時向承運人提貨,從而產生高額滯期費的風險,以及無法按時向國內下游買方交付貨物的違約風險。 在糾紛的歸責原則方面,目前對于海上貨運代理合同糾紛有著明確規定,而對除海上貨運代理合同之外的其他貨運代理合同糾紛的歸責原則,尚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因此,運輸方式或運輸工具的選擇,應該是在綜合考慮上述各種因素后,尋求運輸費用與保管費用的運輸方式或運輸工具。一般的合同糾紛實行嚴格責任原則,即合同一方只要違約就要承擔違約責任(不可抗力除外),而不管違約方是否存在過錯;而海上貨運代理合同糾紛實行過錯歸責原則,貨運代理人只有在對委托人損失存在過錯的情況下,才會承擔賠償責任。基于這一歸責原則,進出口企業負有舉證義務,需要證明相關貨損貨差發生在貨運代理人責任期間,且該貨運代理人對貨損貨差的發生存在過錯。

對于不符合要求的木質包裝將不準出境
對于不符合要求的木質包裝將不準出境 近期總署陸續收到多個國家或地區關于我國出境貨物木質包裝不符合規定的通報,主要存在兩方面問題: 未加施國際植物保護公約(IPPC)規定的標識; 已加施IPPC標識的木質包裝,但仍被國外檢出有害生物。 為確保出境貨物使用的本質包裝符合輸入國家或地區檢疫要求,避免企業遭受經濟損失,根據《出境貨物木質包裝檢疫處理管理辦法》的規定,現通知如下: 一、出境貨物使用的木質包裝,應按規定的檢疫處理方法進行處理,并加施IPPC標識。在接受這些大型貨物的時候,的是對于運輸的一些物件的特性非常的了解,比如說這個貨物是不是非常的易碎,或者是體積好形狀怎么樣等等,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要求等等,對運輸貨物必須要進行充分的進行了解,也是確保貨物可以安全運輸的前提等等。 二、各海關對出境貨物進行查驗時,一并對貨物使用的木質包裝進行抽查,不符合規定的,不準出境。

物流對企業經濟發展的重要性
物流對企業經濟發展的重要性 物流技術是指流通技術或物資輸送(含停止)技術。它和生產技術不同,生產技術是為社會生產某種產品,為社會提供有形物質的技術;而物流技術是把生產出的物資進行移送、儲存,為社會提供無形服務的技術。也就是說,物流技術的作用是把各種物資從生產者一方轉移給消費者。它包括硬技術和軟技術兩方面。 物流技術是與現實物流活動全過程緊密相關的,物流技術水平的高低直接關系到物流活動功能的完善和有效的實現。 經濟中的流通、經濟中的物流、經濟中的運輸,物流在社會經濟中的位置是無法替代的。 “經濟”一詞來自"經世濟民",經濟的目的是治國安邦,讓人們過上富裕的生活。直達運輸 由于汽車體積較小,中途一般也不需要換裝,除了可沿分布較廣的公路網運行外,還可離開路網深入到工廠企業、農村田間、城市居民住宅等地,即可以把旅客和貨物從始發地門口直接運送到目的地門口,實現“門到門”直達運輸。所謂經濟,就是用“價值”觀念看人類社會而言的,是指人們為了生活而從事必要的買賣、消費、生產等活動。但經濟決不是只由買賣、消費、生活構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