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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12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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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層建筑按JGJ3-2010《高層建筑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要求應設立臨時消防供水系統,做到與施工同步進行,臨時消防供水系統高壓水泵應設專線供應。
2、施工現場配備消防器材規格(干粉滅火器4公斤、8公斤)數量要求如下:
1)廚房:面積在100㎡以內,配備干粉滅火器至少2個。
2)材料倉:面積在50㎡以內,配泡沫滅火器不少于2個,每增50㎡增配泡沫滅火器不少于1個,根據存放可燃物的多少還可增多消防器材,并分散放在明顯易取處。


1)油料倉庫、容易發生燃燒倉物品倉庫、面積在50㎡以內,配干粉滅火器不少于2個。每增50㎡配干粉滅火器不少于1個。
2) 木制場所,面積在50m?以內,配干粉滅火器不少于2個,或設50-100公斤儲水罐、配消防桶不少于2個。
3)集體宿舍,每25㎡配干粉滅火器1個,如占地面積超過1000㎡,應按每500㎡設立-一個2m?的消防水池。


消防器材不是越多越好
很多家庭不僅配備了滅火器,還有滅火毯、防毒面具、逃生索、消防斧等。這一現象在防火處的登門調查中也得到證實,“其實每個消防設備都有獨特的功能,多了反而會讓大家在使用時無所適從。”防火處一位負責人舉例說,逃生索主要適合于高層建筑遇到火災自救時使用,消防斧更多的是消防專業人員用來破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