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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1-13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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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
通常方法根據《民事法》第22章的規定,我國人民fa院強制執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方法:
1.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被申請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義務,人民fa院有權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查封是一種臨時性措施,是指人民fa院對被申請執行人的有關財產貼上封條,就地封存,不準任何人轉移和處理的執行措施。拍賣是人民fa院以公開的形式、競爭的方式,按j較高的價格當場成交,出售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變賣是指強制出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以所得價款清chang債wu的措施。查封是一種臨時性措施,是指人民fa院對被申請執行人的有關財產貼上封條,就地封存,不準任何人轉移和處理的執行措施。人民fa院在 執行中需要變賣被申請執行人財產的,可以交由有關單位變賣,也可以由人民fa院直接變賣。由人民fa院直接變賣的,變賣前,應就價格問題征求物價等有關部門的意見,變賣的價格應當合理。人民fa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財產所得的金錢,應及時交付申請執行人,并結束執行程序.
什么情況下可以執行被執行人wei一住房所有權?
在現實生活中不乏有被執行人抱著不會執行自己wei一住房所有權這樣的僥幸心理,因為根據所有權權能分離論,所有權的各項權能可以由不同的主體行使。人民fa院在執行被執行人wei一住房時,基于人道主義,被執行人可繼續居住該房屋,但該房屋所有權仍可強制執行。(二)執行依據生效后,被執行人為逃避zhai務轉讓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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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高院關于執行疑難案件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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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權之訴和案外人異議的關系
答:依據《關于執行權合理配置和科行的若干意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對執行fa院已經采取執行措施的財產,案外人不能另行通過確權之訴解決,只能先提出案外人異議,不服案外人異議裁決后再向執行fa院提起異議之訴。確權之訴不能代替異議之訴。案外人在異議之訴中可以同時提起確權之訴,與異議之訴合并審理。答:異議人形式上認為執行行為wei法,但依據的理由是對執行標的主張實體權利的,仍然適用民訴法第二百二十七條。執行fa院采取執行措施前,zhai務人與案外人對該財產另案進行確權之訴的,如zhai權人沒有參加,且zhai權人提供了案外人與zhai務人惡意進行規避執行的初步證據的,在對財產保全之后,該確權應當中止審理,案外人應當依據民訴法第二百二十七條提出異議,已中止的確權之訴可以并入案外人異議之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