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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1-16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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搏淵安環(天津)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注于環境保護的高新技術企業。公司業務涵蓋環境影響評價,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排污許可申請服務,多方面達標排放評估,安全預評價,安全驗收評價,安全現狀評價等。
環境評價報告是現在企業在開工生產前需要做的相關檢測,首先就要提交環境監測報告,下面天津環境監測來為您介紹環評報告的相關注意事項
(1)監測報告用紙應為A4規格,與國際慣例、文件、檔案標準相一致。紙的質量應滿足在保存期內不會因查閱、復印等正常的操作而破損。無信息欄目應注“以下空白”標記,不留空格。
天津環評報告的注意事項
(2)每份監測報告的封面、正頁和附頁必須加蓋單位業務專用章,整份報告加蓋騎縫章,封面應加蓋計量認證(CMA)章和實驗室認可(CNAL)章,但非計量認證認可項目在使用計量認證章認可時必須明示。
(3)如有分包監測項目,必須在監測報告中明確注明。
(4)如客戶對測量不確定度評定有要求,監測報告中還需提供有關不確定度的數據。
(5)編制環境監測報告應做到內容信息完整、格式欄目統一、檢測依據可靠、數據準確翔實、評價及建議表述清晰客觀。
假期想睡個好覺,沒想到不容易:早上7時不到,隔壁裝修的電鉆就開始“突突”拆墻;夜里11時開始,工程車、渣土車就轟轟地進隔壁小區施工了。居民想投訴這些的噪聲,也不容易。 首先是向誰舉報。《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規定,不同噪聲歸不同部門管理:工業噪聲、建筑施工噪聲歸環保部門管;交通運輸噪聲、生活噪聲,原則上歸門管。像筆者遇到的半夜裝運施工垃圾的情形,到底屬于建筑施工噪聲還是交通運輸噪聲、生活噪聲?還真不容易區分。如果相關部門不作為,想找推諉理由卻挺簡單。 再看取證。相對于空氣、水、土壤污染,噪音污染具有時段性,一旦停止便很難取證。取證難就意味著處罰難。而事實上,噪音污染點多面廣,如果不是群眾舉報,監管部門很難“未卜先知”。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違反關于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給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也就是說,次查處社會生活噪聲污染時,只能處以警告;只有在警告后不改正的,才能罰款。可是小區裝修、渣土車等問題,往往持續時間并不久,真要實實在在地處罰極難。處罰很輕、監管很難,法規往往只能空轉,者就容易肆無忌憚。渣土車為何夜半?原因是市政管理部門嚴禁渣土車白天市區作業,這些大噸位、噪聲大的渣土運輸車只能選擇深更半夜作業。如此規定說明,政策制定者并沒有把噪聲當作什么大問題,這是噪聲投訴難、處罰輕的根源所在。因此,治理噪聲,首先需要被噪聲困擾的居民有維權意識,一旦遇到噪聲污染馬上舉報,而不能老是逆來順受。只有如此,才能倒逼噪聲制造者自覺守法。其次,有關部門要完善法規,嚴明。治噪不能光靠勸,該罰款就得罰款,還得往嚴里罰。只有這樣,噪聲污染才不至于成為環境治理盲點。
①現狀環境影響評價。在項目已經建設、穩定運行一段時間后,產生的各類污染物達標排放,與周圍環境已經形成穩定系統,根據各類污染物監測結果來評價該建設項目建設后對該地域環境是否產生影響,是否在環境可接受范圍內。
②環境預測與評價。根據地區發展規劃對擬建立的項目進行環境影響分析,預測該項目建設后產生的各類污染物對外環境產生的影響,并作出評價。
環境影響評價是建立在環境監測技術、污染物擴散規律、環境質量對人體健康影響、自然界自凈能力等基礎上發展而來的一門科學技術,其功能包括判斷功能、預測功能、選擇功能和導向功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02年施行)規定:環境影響評價,是指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與制度。法律強制規定環境影響評價為指導人們開發活動的必須行為,成為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是貫徹“預防為主”環境保護方針的重要手段。
環境影響評價按時間順序分為環境現狀評價、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及環境影響后評價;按評價對象分為規劃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按環境要素分為大氣、地面水、地下水、土壤、聲、固體廢物和生態環境影響評價等。
環境影響評價的基本內容包括:建設方案的具體內容,建設地點的環境本底狀況,項目建成實施后可能對環境產生的影響和損害,防止這些影響和損害的對策措施及其經濟技術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