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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0-08 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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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應該熟知交通標志的各個含義
交通標志根據其用途可分為警告標志、禁止標志、指示標志、方向標志、旅游區標志和施工標志。交通標志板表面的顏色由底、圖形或字符顏色、邊框顏色和襯里顏色組成。標牌的整體結構由標牌底板、滑槽和加強件、標牌面、支架、緊固件和標志組成。
一、標志底板
1.標牌底板所用材料為3 mm厚鋁合金板,材料性能應符合GB5768、GB/T6892和JT/T279的相關要求。
2.標志底板的邊緣和夾角應倒角適當,形狀光滑,邊緣應打磨光滑,刺。
3.標志牌的尺寸,一般外觀尺寸偏差為±5毫米,如果外觀尺寸大于1.2m,偏差為±0.5,側面外觀尺寸角度偏差為0.5°。


滑槽及加固件
1. 滑槽由與標識底板性能相同的同種材料制成,一般可采用鋁合金熱擠壓型材。
2.超過2平方米的標志牌后面應使用寬度為10厘米的鋁滑槽。鋁滑槽之間的間距應為50厘米。材料性能應符合國標/T6892的相關要求。
三、標志面
1. 標志通常標有4級或以上的反射膜(通常稱為工程級)。如果有特殊要求,可以適當提高反射膜的等級。導向標志參照《廣州市道路交通導向標志設計導則》的要求。
2.
整個標志的標志面應貼上反光膜,反光膜應超出邊緣至少2厘米,粘貼后多余部分應去除。當標志牌的寬度或高度小于1.2m時,附著的反射膜不能有接縫。層壓接縫應用于粘貼反射膜。層壓到下反射膜上的上反射膜的重疊部分不得小于5毫米,并應基于水平層壓的原則。使用滾輪粘貼或反向粘貼反光膜時,可以水平連接,間距不超過1毫米,離標志牌邊緣5厘米以內,不允許拼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