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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20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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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鑒定的程序:
送達,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送達工傷認定申請人以及受傷害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和用人單位,并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工傷鑒定與傷殘鑒定的區別:
申請鑒定的依據、內容和提交的材料不同,工傷鑒定法律依據是《工傷保險條例》和《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的內容包括:工傷醫終結期、勞動能力障礙程度、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等;提交的材料有:工傷認定決定書、工傷醫相關資料。
工傷鑒定的全稱是工傷傷殘等級鑒定,顧名思義就是對工傷職工的傷殘情況進行一個專業鑒定,然后根據得出的結果,按照當地的賠償標準進行工傷賠償。

工傷鑒定流程:
(1)提出工傷認定申請;(2)提交相關材料;(3)決定是否受理;(4)調查核實;(5)當事人舉證;(6)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工傷鑒定流程有三個步驟,分別是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和工傷職工應享有的待遇及救濟途徑。工傷鑒定廣義的工傷鑒定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和致殘等級鑒定,狹義的工傷鑒定指致殘等級鑒定。
工傷鑒定,所在單位應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鑒定多久出結果
傷殘鑒定結論得到后,根據傷殘等級對應的賠償標準獲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如果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單位還需支付一次性工傷醫補助金和工傷再就業補助金,這兩金按當地規定的標準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