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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9-04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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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過程中常有關于基坑變形監測及建筑沉降觀測的要求,但可能很多同事對兩者的監測要求、頻次、周期等不甚了解,本篇結合規范要求,與大家分享。
一、《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2011的規定:
10.3.2 基坑開挖應根據設計要求進行監測,實施動態設計和信息化施工。
10.3.8 下列建筑物應在施工期間及使用期間進行沉降變形觀測:
1 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為建筑物;
2 軟弱地基上的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為乙級建筑物;
3 處理地基上的建筑物;
4 加層、擴建建筑物;
5 受鄰近深基坑開挖施工影響或受場地地下水等環境因素變化影響的建筑物;
6 采用新型基礎或新型結構的建筑物。
公司有檢測儀器設備300余(臺)套,按時校準/鑒定滿足檢測需要。公司檢驗檢測業務覆蓋房屋建筑工程,鐵路、交通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工礦工程,地鐵工程,市政工程,水利、電力工程,港口及航運工程,隧道及橋梁工程等多個行業領域。主要檢測業務有主體結構工程檢測、地基基礎檢測、電氣(含防雷接地)檢測、鋼結構檢測、建筑幕墻檢測、建筑物沉降和變形觀測、室內空氣質量檢測、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檢測、建筑智能化檢測、建筑節能檢測。歡迎您來電咨詢!

建筑施工階段的觀測應符合下列規定:
1)宜在基礎完工后或地下室砌完后開始觀測;
2)觀測次數與間隔時間應視地基與荷載增加情況確定。
3)施工過程中若暫時,在時及重新開工時應各觀測1次,期間可每隔2月~3月觀測1次。
2 建筑運營階段的觀測次數,應視地基土類型和沉降速率大小確定。除有特殊要求外,可在年觀測3次~4次,第二年觀測2次~3次,第三年后每年觀測1次,至沉降達到穩定狀態或滿足觀測要求為止。3 觀測過程中,若發現大規模沉降、嚴重不均勻沉降或嚴重裂縫等,或出現基礎附近地面荷載突然增減、基礎四周大量積水、長時間連續降雨等情況,應提高觀測頻率,并應實施安全預案。
公司有檢測儀器設備300余(臺)套,按時校準/鑒定滿足檢測需要。公司檢驗檢測業務覆蓋房屋建筑工程,鐵路、交通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工礦工程,地鐵工程,市政工程,水利、電力工程,港口及航運工程,隧道及橋梁工程等多個行業領域。主要檢測業務有主體結構工程檢測、地基基礎檢測、電氣(含防雷接地)檢測、鋼結構檢測、建筑幕墻檢測、建筑物沉降和變形觀測、室內空氣質量檢測、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檢測、建筑智能化檢測、建筑節能檢測。歡迎您來電咨詢!

施工工況:
①土質條件與勘察報告的一致性情況;
②基坑開挖分段長度、分層厚度、臨時邊坡、支錨設置與設計要求的符合情況;
③場地地表水、地下水排放狀況,以及基坑降水、回灌設施的運轉情況;
④基坑周邊超載與設計要求的符合情況。
公司主要檢測業務有主體結構工程檢測、地基基礎檢測、電氣(含防雷接地)檢測、鋼結構檢測、建筑幕墻檢測、建筑物沉降和變形觀測、室內空氣質量檢測、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檢測、建筑智能化檢測、建筑節能檢測。歡迎您來電咨詢!

深基坑方案
檢查要點:
基坑工程施工,開挖深度超過5m的土方開挖、基坑支護及降水工程,或開挖深度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周圍環境復雜的土方開挖、基坑支護及降水工程,屬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其專項施工方案,除按正常程序審核、審批外,應組織人員對方案進行論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