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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8-27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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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基坑的支護方式
深度不大的三級基坑,當放坡開挖有困難時,可采用短柱橫隔板支撐、臨時擋土墻支撐、斜柱支撐、錨拉支撐等支護方法。
1、基槽支護
基(溝) 槽開挖一般采用橫撐式土壁支撐。可分為水平擋土板及垂直擋土板兩大類。前者擋土板的布置又分為間斷式和連續式兩種。濕度小的粘性土挖土深度<3m時,可用間斷式水平擋土板支撐。
對松散、濕度大的土可用連續式水平擋土板支撐,挖土深度可達5m。對松散和濕度很高的土可用垂直擋土板式支撐,其挖土深度不限。
基坑支護的目的與作用
1.保證基坑四周的土體的穩定性,同時滿足地下室施工有足夠空間的要求,這是土方開挖和地下室施工的必要條件。
2.保證基坑四周相鄰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等設施在基坑支護和地下室施工期間不受損害,即坑壁土體的變形,包括地面和地下土體的垂直和水平位移要控制在允許范圍內。
3.通過截水、降水、排水等措施,保證基坑工程施工作業面在地下水位以上。
淺基坑的支護類型及適用范圍
(1)斜柱支撐:適用于開挖較大型、深度不大的基坑或使用機械挖土時;
(2)錨拉支撐:適于開挖較大型、深度不大的基坑或使用機械挖土,不能安設橫撐時使用;
(3)型鋼樁橫擋板支撐:適于地下水位較低、深度不很大的一般黏性土層或砂土層中使用;
(4)短樁橫隔板支撐:適于開挖寬度大的基坑,當部分地段下部放坡不夠時使用;
(5)臨時擋土墻支撐:適于開挖寬度大的.基坑,當部分地段下部放坡不夠時使用;
(6)擋土灌注樁支護:適用于開挖較大、較淺(小于5米)基坑,鄰近有建筑物,不允許背面地基有下沉、位移時使用;
(7)疊袋式擋墻支護:適用于一般黏性土、面積大、開挖深度應在5米以內的淺基坑支護。
(3)水泥土樁墻:依靠其本身自重和剛度保護坑壁,一般不設支撐。適用條件:基坑側壁安全等級宜為二、三級;水泥土樁施工范圍內地基土承載力不宜大于150kPa;基坑深度不宜大于6m;
(4)逆作拱墻:當基坑平面形狀適合時,可采用拱墻作為圍護墻,有圓形閉合拱墻、橢圓形閉合拱墻和組合拱墻。適用條件:基坑側壁安全等級宜為三級;淤泥和淤泥質土場地不宜采用,拱墻軸線的矢跨比不宜小于1/8;基坑深度不宜大于12m;地下水位高于基坑底面時,應采取降水或截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