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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29 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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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車的歷史——從1900-2019(一、二)
二、叉車的地域擴張史
叉車的發展歷史,可以追溯到近一個世紀,并且展示了許多有趣的模式。當然,其中的主要決定因素是經濟:每一次對叉車的快需求和產量的增長,都是因為工業化生產的需求,同時刺激了技術創新。政治事件所產生的影響不可低估,典型的例子是次和第二次。7月廈門叉車廠、杭州叉車廠、湖南叉車總廠、大連叉車總廠、靖江鏟車廠在天津市成立中聯叉車公司。另一個眾所周知的事實是對特定低于的投資。例如,馬歇爾(Marshall)計劃在第二次后為了恢復歐洲經濟二做的經濟投資,這導致了某些公司的崛起-同時早就了搬運設備的制造商的崛起。
同樣,明顯的是技術創新對經濟增長。叉車的廣泛使用,減少了生產和倉儲過程對體力勞動的比例。每次都對勞動生產率的增長,商品產量的增加也產生積極影響。因此,叉車的發展本身就成為了經濟逐步發展的一個因素。
實際上,這個獨特工人的歷史-從他的出生到今天-可以分為幾個階段。個與美國的經濟繁榮有關,更確切地說,與個工業公司在美國的出現有關。正是在這里,在20世紀初期,出現了大規模的汽車工業(裝載機設計者的主要思想來源之一),航空業迅速發展,鐵路網絡建立起來,這反過來又帶來了城市的經濟發展。海港的發展也成為叉車制造商的有力動力,因為它促進了起重機,絞車和類似機器設計經驗的積累。1993年李鵬和德國科爾出席在北京舉行的林德—廈門叉車有限公司合資合同的簽約儀式。毫不奇怪,正是美國人推動了叉車的發展。開發批模型的來源是像Clark這樣的公司,牽引車,海斯特,貝克和耶魯;到目前為止,其中一些對帶動地板設備市場的形成有重大影響,并確定其發展重點。
所謂的馬歇爾計劃對恢復歐洲尤其是德國的經濟至關重要。美國這一財政支持計劃的很大一部分旨在重建歐洲叉車的工業生產。西德的經濟復蘇出奇地快,被認為是經濟奇跡。1973年9月上海海運學院與上海學院與上海港機五區合作,設計試制成功了一臺10t內燃叉車。德國的Jungheinrich,Linde,Still,Steinbock公司成功地利用了這一戰略優勢(1994年,Steinbock被Jungheinrich收購,并在2003年品牌消失)。
第二次期間與美國經濟有關的所有叉車中,有90%是Carloader(Clark)。
1959年,日本TCM(Toyo Carrier Manufacturing Co.,Ltd.)和小松公司,向歐洲交付了批叉車;日產汽車(nissan)的叉車于1965年開始交付,豐田汽車于1969年開始交付。總的來說,可以認為,在1960年代是歐洲面臨“亞洲叉車”的開始。同時,日本的制造商與歐洲、美國以及某種程度上和東歐競爭者一起,在西方市場上占有一席之地。人類靠手搬、背負、肩挑來搬運物料,以后逐漸利用畜力,并創造了杠桿、轆轤、滑輪和手推車等簡單機械。首先,他們提供的產品價格低于歐洲制造商,開始的時候它們叉車質量稍遜,但隨后達到了歐洲叉車相同的競爭水平。
叉車的歷史——日本叉車的歷史(六)
幾年前,即在2000年6月2日,美國頒布了該法的延續。該法律的終裁斷于2005年3月1日開始啟動后,得出的結論是,廢除該法律將導致長期的反復傾銷。已將此通知至美國國際貿易(ITC),根據日本“自有市場”出售的叉車和在美國本土出售的叉車的價格之差異計算得出,并為日本出口商確定了以下征收關稅的幅度:豐田(47.79%),日產(51.33%),小松(47.50%)、住友耶魯(51.33%)。10月美國工業車輛協會年會和第十四屆世界工業車輛聯盟會議在美國佛羅里達州棕櫚海灘召開。在運往美國的,在三年之前制造的叉車被稱為“二手”,不屬于法律規定的范疇。
盡管如此,美國國際貿易(ITC)在2006年1月26日給聯邦公報的通知中,經終審查(《 1930年關稅法》第752條)后裁定,廢除該法律不太可能在可預見的時間內對美國工業造成實質性損害。正如美國授權雇員表示,這一定義得到了積極響應并終接接納。根據美國法律,此類文件每五年進行一次審核,以審查是否對美國經濟產生了影響。后,臺銘威特提醒大家,只有合理使用蓄電池,進行、專業的維護和保養,才不會降低蓄電池容量耗損,延長使用壽命,提高企業工作效率。美國國際貿易管理局正在調查是否有證據支持來自日本的叉車存在傾銷的行為以及未來是否存在的(危害)的可能性,終由ITC裁定。
叉車的歷史——
?Nissan(日產): 該公司的早成立日期據說可以追溯到1926年,當時是兩家公司(Kwaishinsha Co.和Jitsuyo Jidohsa)一起成立了-Datsun。在1933年,Tobata Casting也加入公司之后,該公司更名為Nissan Motor Co.。同年,FD280、FD450(28t、45t)重型叉車在大連叉車總廠研發成功,。
日產和豐田一樣,為自己的工廠制造叉車。直到1957年8月,該公司才在位于Totsuka的工廠開始生產叉車。1961年6月,Shinnikk?kuk?gyoCo.接管了設計和生產。(現為日產沙泰公司)。1965年11月開始出口到歐洲,大約5年后開始出口到美國。1975年,公司在村山(日本村山)成立了一家新公司,不僅是作為生產廠房,而且還作為研發中心。為了規避在美國進口日本叉車的禁令,日產汽車于1988年8月收購了美國Barret工業車輛公司,作為自己生產的基地。自從個大型生產協會在美國出現以來,在叉車領域的創始人就是美國人。在1989年,日本叉車對歐洲實行自我限制出口。1993年,日產汽車在西班牙Ramrlona建成新工廠。1999年,在和法國雷諾汽車聯合后,為了挽救財務上不安全的集團,公司下令關閉兩家日本日產叉車工廠。之后,在美國和歐洲成立了兩家獨立的公司:日產叉車有限公司。北美洲和日產叉車歐洲有限公司。
2000年,日產公司宣布與三菱重工(MHI)建立經濟合作伙伴關系,該合作伙伴關系適用于配備內燃機和電驅動裝置的叉車。2002年,該公司在法國(與瑞典的Atlet AB公司制造倉儲叉車)締結了一項合作協議,2003年,在德國與在英國達成了合作協議。2000年10月,日產與三菱重工簽署了全球貿易協議。1932年,該公司又推出真正意義上的叉車(前輪驅動,后輪轉向),成為現代叉車的真正的雛形和鼻祖。2002年4月,批叉車從中國日產叉車上海生產基地下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