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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27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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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往今來有多少帶“師”的職業或行業
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和發展帶“師”的行業和職業是越來越多,諸如古有軍師、巫師、牧師,今有老師、工程師、設計師、會計師美容師等等。律師、律師,律者,法律也;“師者,所以傳道、受業、解惑也。”古往今來有多少帶“師”的職業或行業,凡帶者必負有特殊的使命和職責,軍師解決首先戰與不戰,然后再決定如何去戰;巫師解決陰陽兩界互通、對未來的預測的難題;牧師是向苦難的傳播上帝福音的布道者;工程師要無中生有地解決的工程規劃、設計和建設等問題;教師——人類的工程師,用文明、文化、知識、技能去一代新人等等。總上凡是帶“師”的都是充滿智慧、帶有創造性職業,真正體現了“師者,所以傳道、受業、解惑也”的古訓。
電信網絡新型案件資金返還若干規定
銀監會,聯合出臺了《電信網絡新型案件資金返還若干規定》,規定明確:,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已查明的資金,及時返還人民群眾。
1,返還合同糾紛律師規定的適用范圍:。
規定所稱電信網絡新型案件,是指利用電信,互聯網等技術,通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植入木馬等手段,()被害人資金匯(存)入其控制的銀行賬戶,實施的案件。
2,資金范圍:。
規定所稱資金,是指依照法律規定對特定銀行賬戶實施措債務糾紛律師施,并由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執行的資金。
在涉財中資金流向的查明工作很重要,通常會采取的方式減少被害人損失,但由于被害人生活困難或其他原因需要這部分資金,但案件尚未辦完,按照以往規定尚未結案,通常不能處分涉案資產,所以群眾怨聲載道,將“資金”及時返還給被害人的做法,值得有條件推廣。
“一女多嫁”的認定
合同罪中的“一女多嫁”形式,大多數表現為行為人利用某一合法或的工程項目或加工訂單,與多個當事人簽訂合同,以獲取數額較大定金和預付款的行為。對采取“一女多嫁”的手段進行合同,一般從事實與證據著手,門基本能查明其目的。但是,在個別案件中也難免會出現行為人所持有合法的工程項目和加工訂單,與多個無資質、無能力的當事人簽訂合同的情況。這一情況的出現,有兩個問題值得思考。一是受托人的過錯問題;二是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存在罪過的問題。從個問題看,如當事人遇到能產生較大利益的工程項目和加工訂單,故意夸大自己的能力和條件,支付預付款和保證金與行為人簽訂合同,合同在初步履行過程中,因出現事實不能,當事人要糾正自己的過錯,是否可以?筆者以為,只要行為人誠實守法完全可以。從第二個問題看,行為人在短期內與多個當事人簽訂合同,收取大量預付款和保證金,除了正常的經營、交往、經驗不足之外,應著重考慮行為人是否存在利用合同占有他人錢款的故意。因為,從行為人的角度分析,其持有的工程項目、加工訂單如真實可信,其應對另一方的承接、加工的基本條件、資質等要素都進行必要的考查。如果行為人不對上述承接、加工的一方的資質、條件和能力進行評審,一味反復地與他人簽訂合同,從中收取預付款和保證金,又以對方違約為借口拒絕返還預付款和保證金,對于這種情形,就應考慮行為人是在隱瞞真相,利用他人的無知和過錯,蓄意騙取及占有他人的錢款,可視為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