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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21-09-1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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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標志顏色的基本含義:黃色或熒光黃色:表示警告,用于警告標志的底色。綠色:表示地名、路線、方向等行車信息,用于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指路標志的底色。警告標志不宜多設。同一地點需要設置兩個以上警告標志時,原則上只設置其中需要的一個。(警告標志:警告車輛,行人注意道路前方)禁令標志的顏色為白底、紅圈、紅杠、黑圖案,圖案壓杠。其中解除禁超車、解除限制速度標志為白底、黑圈、黑杠、黑圖案,圖案壓杠。形狀為圓形,讓路標志為頂角向下的等邊三角形。

警告標志是警告車輛、行人注意危險地點的標志;禁令標志是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交通行為的標志;指示標志是指示車輛、行人行進的標志;交通標志牌指路標志是傳遞道方向、地點、距離信息的標志。警告標志不宜多設。同一地點需要設置兩個以上警告標志時,原則上只設置其中需要的一個。(警告標志:警告車輛,行人注意道路前方)交通標志的意義:交通標志它不僅可以指示行人的方向和道路,而且駕駛員還可以按照這些標志到達目的地。

電力安全標志牌每年至少安全標志都應自帶襯底色,采用與安全標志相應的對比色。襯底的邊寬小為2mm,要檢查一次,發(fā)現(xiàn)有變形、破損或圖形符號脫落及變色不符合安全色的規(guī)模,應及時整修或替換。交通標志為保證視認性,同一地點需要設置兩個以上標志時,可安裝在一個支撐結(jié)構(gòu)(支撐)上,但多不應超過四個;分開設置的標志,應滿足禁令、指示和警告標志的設置空間。交通標志的設置應綜合考慮、布局合理、防止出現(xiàn)信息不足或過載的現(xiàn)象。信息應連接,重要的信息宜重復顯示。

交通標志的設置應綜合考慮、布局合理、防止出現(xiàn)信息不足或過載的現(xiàn)象。信息應連接,重要的信息宜重復顯示。指路標志的顏色除里程碑、百米樁、公路界牌外,一般道路為藍底、白圖案。形狀除地點識別標志外,均為長方形和正方形。交通標志牌文字、符號的大小和線條粗細應整齊醒目,排列勻稱,不應斷缺和模煳不清,表面不應有裂紋和明顯的擦傷絲紋以及有影響其清晰的銹跡、斑點、暗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