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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14 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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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處理高濃鹽水的主要方法
當前處理高濃鹽水的主要方法是蒸餾法,包括自然蒸發和機械蒸發,這種傳統的方法對于處理高濃度鹽水效果顯著。自然蒸發是通過建設蒸發塘,利用太陽能將高濃鹽水逐漸蒸發,結晶后填埋。工藝簡單,運行費用低,但占地面積過大,蒸發效率低,只能適合在土地廉價、陽光充足的地方應用。機械蒸發是通過外加能量,使高濃鹽水在蒸發裝置內加速蒸發,國內目前主要有蒸汽壓縮蒸發工藝、多效蒸發工藝和多效閃蒸工藝,在已有的工程應用中運行尚可。
廢水中的重金屬從溶解的離子形態轉變成難溶性化合物
重金屬廢水主要來自礦山、冶煉、電解、電鍍、、、油漆、顏料等企業排出的廢水。廢水中重金屬的種類、含量及存在形態隨不同生產企業而異。由于重金屬不能分解破壞,而只能轉移它們的存在位置和轉變它們的物理和化學形態。 例如,經化學沉淀處理后,廢水中的重金屬從溶解的離子形態轉變成難溶性化合物而沉淀下來,從水中轉移到污泥中;經離子交換處理后,廢水中的重金屬離子轉移到離子交換樹脂上,經再生后又從離子交換樹脂上轉移到再生廢液中。因此,重金屬廢水處理原則是:首先,根本的是改革生產工藝.不用或少用毒性大的重金屬;其次是采用合理的工藝流程、科學的管理和操作,減少重金屬用量和隨廢水流失量,盡量減少外排廢水量。 重金屬廢水應當在產點就地處理,不同其他廢水混合,以免使處理復雜化。更不應當不經處理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以免擴大重金屬污染。 對重金屬廢水的處理,通常可分為兩類;一是使廢水中呈溶解狀態的重金屬轉變成不溶的金屬化合物或元素,經沉淀和上浮從廢水中去除.可應用方法如中和沉淀法、硫化物沉淀法、上浮分離法、電解沉淀(或上浮)法、隔膜電解法等;二是將廢水中的重金屬在不改變其化學形態的條件下進行濃縮和分離,可應用方法有反滲透法、電滲析法、蒸發法和離子交換法等。這些方法應根據廢水水質、水量等情況單獨或組合使用。
本系統耗氣量低,用氣量低,聲波噴霧裝置對水質品質要求低:固體粒徑<2.2mm ,溶解鹽濃度低于200g/L。可根據靜電除塵器煙溫變化,自動調整廢水量;當煙溫達到酸時,自動停運廢水;并在煙道內壁采取防腐耐磨措施。 脫硫廢水蒸發干燥零排放已在北方聯合電力上都發電有限公司600MW機組、華電土右旗電廠600MW機組、華電靈武發電有限公司1000MW機組等燃煤電廠中得到應用。 蒸發結晶:利用蒸汽或煙氣對濃縮后的脫硫廢水進行蒸發,溶解性鹽結晶析出,產生固體廢物工業鹽。早應用于深圳河源電廠,目前已有華能浙江長興電廠、國電湖北漢川電廠等應用,實現廢水零排放。

據介紹,還有不少煤化工企業對待用水、節水、污水處理回用、近零排放等方面存在被動應付的想法。一些企業在總結匯報中自稱污水實現了零排放,而實際具體處理工藝、回用去向說不清道不明,經不住推敲。由于缺乏有效的監控監管手段,企業實際的污水處理效果、中水回用率及單位產品水耗難以掌握,情況堪憂。 另外,蒸發塘污染騰格里沙漠問題也成了眾矢之的。在我國蒸發量大的西北地區,利用太陽能,將污水進行自然蒸發濃縮,可大大節約企業建設蒸發裝置的投資和運行成本。當初設置蒸發塘的目的,是為了接納低化學需氧量、高鹽分的污水。對于投資大、效益偏低的煤化工項目,蒸發塘的設置為企業低成本處理高鹽污水提供了一個切實可行的解決途徑。遺憾的是,一些企業錯誤地把蒸發塘當作污水暫存池、事故池,將大量高濃污水直接排入,有的甚至造成了環境污染事故,完全違背了政府批準建設蒸發塘的初衷。一些地方政府因此一刀切地取締了蒸發塘,要求企業做到污水零排放。但蒸發塘出現污染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錯不在蒸發塘本身,監控監管不到位、政策不配套是其中的重要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