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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10-04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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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要使用報廢汽車拆解設備
如果車輛已經報廢,因車輛被依法扣留的機動車的當事人車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一百一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在30日內不到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的,并經公告3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按照相關規定,9座以下的小型普通汽車是無限期,但需要按時年檢,10座以上普通汽車的使用年限為20年,駕駛拼裝或者已達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路行駛的,將面臨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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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拆解的原則和方法
拆卸前必須先弄清楚構造和工作原理
機械設備種類繁多,構造各異。應弄清所拆部分的結構特點、工作原理、性能、裝配關系,做到心中有數,不能粗心大意、盲目亂拆。對不清楚的結構,應查閱有關圖樣資料,搞清裝配關系、配合性質,尤其是緊固件位置和退出方向。否則,要邊分析判斷,邊試拆,有時還需設計合適的拆卸夾具和工具。
設備拆解方法
拉拔法
用精度較高不允許敲擊或無法用去卸法拆卸的零部件應使用拉拔法。它是采用專門拉拔器進行拆卸。
(1)優點:拆卸件不受沖擊,拆卸比較安全,不易破壞零件
(2)缺點:需要制作拉具。
(3)應用場合:適用于精度較高,不許敲擊的零件和無法敲擊的零件。
(4)注意事項:在拉卸中,以軸、套的居多
1)要仔細檢查軸、套上的定位緊固件是否完全拆開;
2)查清軸的拆出方向。一般總是軸的大端、空的大端及花鍵軸的不通端。
3)防止零件毛刺、污物落入配合孔內卡死零件。
4)不需更換的套一般不要拆卸,可避免拆卸的零件變形,更換的套不能任意沖打,因端部打毛后會破壞配合孔的表面。
怎樣辦理機動車延緩報廢手續呢?
如果機動車使用年限到了而車況仍然不錯,可不可以讓其繼續“發揮余熱”呢?回答是肯定的:經安全性能和尾氣排放檢測合格的車輛,根據國家規定其使用年限可適當延長報廢期限。
1.車管所登記審核崗審核該機動車的相關資料,包括:A、《機動車延緩報廢申請審批表》原件如不與定期檢驗同時進行,須在背面粘貼發動機號、車輛識別代號即車架車身號碼的拓印片;B、《機動車證件》原件。提交以上資料者可以是合法業主、業主的經辦人,也可以是代理人的經辦人。
2.機動車檢驗崗核對該車輛識別代碼(車架車身號碼)、發動機號碼,并檢驗有無被鑿改嫌疑;將拓印片與原始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車身號)、發動機號碼進行對比;檢測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并審核該車的安全技術性能。
3.車管所業務領導崗審核,符合規定者,在其申請表原件上簽注意見,在《機動車證件》副頁記錄欄按照延緩報廢專屬章格式,用計算機打印準予延緩報廢的使用期限和檢驗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