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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21-01-10 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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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加深基礎法
適用范圍:加深基礎法適用于地基淺層有較好的土層可作為持力層且地下水位較低的情況。該方法即將原基礎埋置深度加深,使基礎支承在較好的持力層上,以滿足設計對地基承載力和變形的要求。
構造要求:a、采用加深基礎法加固既有房屋基礎時需分批、分段、間隔進行。間隔開挖長度約1.2m左右,寬度約0.9m的豎坑;
b、基礎下的豎坑應采用現(xiàn)澆混凝土灌注,并在距原基礎底面80mm處停止灌注,待養(yǎng)護一天后再摻入和速凝劑的干稠水泥砂漿填入基底空隙,確保密實。
地基基礎的加固方法地基加固施工
地基加固施工1、既有建筑需要進行地基基礎加固的原因大致有下列幾種情況:
(1)由于勘察、設計、施工或使用不當,造成既有建筑開裂、傾斜或損壞,而需要進行地基基礎加固。這在軟土地基、濕陷性黃土地基、人工填土地基、膨脹土地基和土巖組合地基上較為常見。
(2)因改變原建筑使用要求或使用功能而需要進行地基基礎加固。如增層、增加荷載、改建、擴建等。
(3)因周圍環(huán)境改變而需要進行地基基礎加固,如地下工程施工可能對既有建筑造成影響、鄰近工程的施工對既有建筑可能產生影響、深基坑開挖對既有建筑可能產生影響。
(4)古建筑的維修而需要進行地基基礎加固。
2、與新建工程相比,既有建筑地基基礎的加固是一項技術較為復雜的工程。因此,必須遵循下列原則和規(guī)定:
(1)必須由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和有經驗的專業(yè)技術人員來承擔既有建筑地基和基礎的鑒定、加固設計和加固施工,并應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校核、審定和審批等。
(2)既有建筑在進行加固設計和施工之前,應先對地基和基礎進行鑒定,根據(jù)鑒定結才能確定加固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次數(shù)用完API KEY 超過次數(shù)限制
主觀原因(1)不認真勘察,沒有完整的勘察資料。地質勘察報告是建筑物地基基礎設計的基本依據(jù)。不進行勘察而憑經驗設計,或勘察工作做得不認真、不細致,勘察報告未能準確反映實際地質條件,甚至漏測局部夾層弱土,沒有探出局部土坑、古井,或是提供的土質指標不確切,均會導致設計失誤,從而造成地基基礎事故。(2)設計方案不周。(2)在進行施工過程中,一定要注意坑的位置,需要把坑挖在被頂護加固建筑內側或外側,越近越好,一定要保證坑貼近建筑物,如果坑壁土體過于軟弱,一定要事先進行支護,使坑壁達到施工要求。地基基礎設計方案的選擇和確定非常重要,必須做到因地制宜,安全可靠,經濟合理。有些建筑物的地質條件差,變化復雜,更應合理選擇設計方案,認真做好計算分析,否則就會引起建筑物結構開裂或傾斜,危及安全。(3)施工質量低劣。地基基礎一般均為隱蔽工程,施工中常見的問題有:施工管理不善,未按設計圖紙及程序辦事;未勘察就施工;偷工減料,砌體強度、混凝土強度達不到設計要求,有的甚至在混凝土內填放磚塊;開挖后未驗槽就澆搗基礎,或開挖后發(fā)現(xiàn)有意外情況也不作認真處理就施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