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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1-27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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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和決定的產生
1.1通知和決定
在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序、復審程序、無效宣告程序以及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程序中,審查員根據不同情況,將作出各種通知和決定。這些通知和決定主要包括: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審查意見通知書、補正通知書、手續合格通知書、視為撤回通知書、恢復權利請求審批通知書、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請求期限屆滿前通知書、繳費通知書、費用減緩審批通知書、發明專利申請初步審查合格通知書、發明專利申請公布通知書、發明專利申請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通知書、授予發明專利權通知書、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通知書、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通知書、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通知書、專利權終止通知書、駁回決定、復審決定書、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等。
1.2通知和決定的撰寫
撰寫通知和決定應當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和本指南的有關規定。 除本指南中其他章節作出專門規定之外,通知和決定一般應當包括:收件人信息、著錄項目、通知或者決定的內容、署名和/或蓋章、發文日期。其中: (1)收件人信息包括:收件人地址、郵政編碼、收件人姓名。 (2)著錄項目包括:申請號(或專利號)、發明創造名稱、全體申請人(或專利權人) 姓名或者名稱,如果是無效、中止程序中的通知書,還應當包括全體請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稱 (3)通知、決定的內容包括:通知或者決定的名稱及正文。在作出不利于當事人的通知或者決定時,應當說明理由,必要時指明后續法律程序。 (4)署名和/或蓋章:通知和決定應當有審查員署名或者蓋章;需要審核的,還應當由審核人員署名或者蓋章;發出的通知和決定均應當加蓋國家知i識產權局或者國家知i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i員會審查業務用章。
保密專利申請的審批流程
(1) 涉及國防利益需要保密的專利申請,由國防專利局進行審查,經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專利局根據國防專利局的審查意見作出授予國防專利權的決定,并委托國防專利局頒發國防專利證書,同時在專利公報上公告國防專利的專利號、申請日和授權公告日。
國防專利復審委i員會作出宣告國防專利權無效決定的,專利局應當在專利公報上公告專利號、授權公告日、無效宣告決定號和無效宣告決定日。
(2) 涉及國防利益以外的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由專利局按照以下程序進行審查和管理。
審查員應當對確定需要保密的專利申請案卷作出保密標記,在對該專利申請作出解密決定之前,對其進行保密管理。保密專利申請的初步審查和實質審查均由專利局指i定的審查員進行。
對于發明專利申請,初步審查和實質審查按照與一般發明專利申請相同的基準進行。初步審查合格的保密專利申請不予公布,實質審查請求符合規定的,直接進入實質審查程序。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作出授予保密發明專利權的決定,并發出授予發明專利權通知書和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
對于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初步審查按照與一般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相同的基準進行。經初步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作出授予保密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決定,并發出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通知書和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
保密專利申請的授權公告僅公布專利號、申請日和授權公告日。
專利申請的三種類型:
發明專利: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專利: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專利: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專利授權時間:
發明專利授予專利權通常需要的時間為3年左右。
實用新型專利授予專利權通常需要的時間為1年左右。
外觀設計專利授予專利權通常需要的時間為8個月左右。
專利權的保護期限:
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是20年。
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限是10年。
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限是10年。
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 轉移
(1)申請人(或專利權人) 因權屬糾紛發生權利轉移提出變更請求的,如果糾紛是通過協商解決的,應當提交全體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權利轉移協議書。如果糾紛是由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調解解決的,應當提交該部門出具的調解書;如果糾紛是由人民法i院調解或者判決確定的,應當提交生效的人民法i院調解書或者判決書,對一審法i院的判決,收到判決書后,審查員應當通知其他當事人,確認是否提起上訴,在指定的期限內未答復或者明確不上訴的,應當依據此判決書予以變更;提起上訴的,當事人應當提交上級人民法i院出具的證明文件,原人民法i院判決書不發生法律效力;如果糾紛是由仲裁機構調解或者裁決確定的,應當提交仲裁調解書或者仲裁裁決書。
(2)申請人(或專利權人) 因權利的轉讓或者贈與發生權利轉移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轉讓或者贈與合同。該合同是由單位訂立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公民訂立合同的,由本人簽字或者蓋章。有多個申請人(或專利權人) 的,應當提交全體權利人同意轉讓或者贈與的證明材料。
(3) 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 轉讓(或贈與) 涉及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i)轉讓方、受讓方均是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的轉讓合同。
(ii)對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或專利),轉讓方是中國內地的個人或者單位,受讓方是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的,應當出具國務i院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的《技術出口許可證》或者《自由出口技術合同登記證書》,或者地方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的《自由出口技術合同登記證書》,以及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的轉讓合同。
(iii)轉讓方是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受讓方是中國內地個人或者單位的,應當提交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的轉讓合同。
中國內地的個人或者單位與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作為共同轉讓方,受讓方是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的,適用本項(ii) 的規定處理;中國內地的個人或者單位與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作為共同受讓方,轉讓方是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的,適用本項(iii) 的規定處理。
中國內地的個人或者單位與香港、澳門或者臺灣地區的個人、企業或者其他組織作為共同轉讓方,受讓方是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的,參照本項(ii) 的規定處理;中國內地的個人或者單位與香港、澳門或者臺灣地區的個人、企業或者其他組織作為共同受讓方,轉讓方是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的,參照本項(iii) 的規定處理。
轉讓方是中國內地的個人或者單位,受讓方是香港、澳門或者臺灣地區的個人、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的,參照本項(ii)的規定處理。
(4)申請人(或專利權人) 是單位,因其合并、分立、注銷或者改變組織形式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5)申請人(或專利權人) 因繼承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經公證的當事人是唯1合法繼承人或者當事人已包括全部法定繼承人的證明文件。除另有明文規定外,共同繼承人應當共同繼承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
(6) 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 因拍賣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件。
(7) 專利權質押期間的專利權轉移,除應當提交變更所需的證明文件外,還應當提交質押雙方當事人同意變更的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