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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1-08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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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別人外觀專利申請日之前該商品就已經在網上銷售了 此專利是不是無效?
對于專利申請前,商品已經網上銷售,那該外觀已經是現有技術。根據專利法規定,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而提前銷售,已經公開了該產品的外形設計,相當于是可以讓公眾獲得的。這種情況下,任何人都可以對該專利申請提出專利無效請求。但若沒有人提出無效行為,專利是不會自己無效的。
對于提出對方專利無效請求,需要有相應的證據,比如在該申請日前已經公開銷售或已發表的連接或購買記錄、在該專利前已有其他在先申請的相似專利。
經營地址變更,專利和商標要變嗎?
專利中申請人地址,專利局沒有硬性要求與營業執照上的地址一致,但一般公司名義申請專利,都是采用營業執照上地址,這樣能方便專利后續管理。當營業執照地址發生了工商變更,建議專利申請權人主動變更專利登記的地址。特別是那種沒有代理機構的專利申請,變更地址后能方便接收專利局下發的通知書文件。
商標中申請人地址,是需要和營業執照上地址一致。地址不一致,會影響商標的使用、轉讓和續展。根據商標規定: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什么是專利分案申請?
專利分案申請,是指一個專利申請包含兩個以上發明、實用或外觀專利,申請人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專利局提出分案的申請。
時間的限制:
1、專利已經被駁回、撤回、視為撤回,都是不可以提出分案申請
2、申請人可在收到授予專利權通知書之日起2個月內提出分案申請(相當于在辦理登記手續的期限之前)
3、專利在恢復期內、復審期間、行政訴訟期間,都可以提出分案申請
4、已經提出了分案的專利再次提出分案申請,時間是根據原申請專利審核
5、對于審查員審查意見而提出分案申請提交時間,根據審查員通知書而定
專利分案申請,分為兩種情況:
1、主動提出分案申請,是指申請專利人在提交包括兩項以上的發明、實用的一件專利申請上,主動向專利局提出分案申請。
2、被動分案申請,是指專利局審查后,認為該申請專利存在單一性缺陷,要求申請人進行修改提出分案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