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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0-28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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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鑒定
房屋質量鑒定標準是什么?
我國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政策規定商品房屋質量鑒定標準有以下幾點:
(一)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工作內容,達到國家規定的竣工條件;
(二)工程質量符合國家安全規定的標準,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驗收標準、安裝工程驗收標準等;
(三)符合工程建筑設計和工程建設合同約定的內容;有完整的并經有關部門審核的工程建設技術數據及檔案圖紙材料;
房屋承重墻鑒定----住房承重墻識別注意事項(下)
1.查看墻磚的材料來判斷:通常,加氣磚是非承重墻。普通標準墻磚是承重墻。不應移動裝修或房屋裝修。
2.建筑物的結構是分開的:過去由許多框架結構建造的房屋,房屋內的墻壁基本上是非承重墻。如果是磚混結構,房屋內的墻壁基本上是承重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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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檢測鑒定
房屋質量鑒定不合格辦法如下:
1、針對不同的房屋質量問題,購房者應該采取正確的維權方式。可以將房屋的質量問題分為三種: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從技術角度看,所謂“主體結構”是指房屋的主要構件相互連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間構成體。其必須具備符合技術要求的強度、韌性和穩定性,以確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種載荷。如:地基、承重墻等,這些部位出現結構性迸裂、傾斜、坍塌等問題,應當視為主體結構存在問題。本標準不適用于工業建筑、公共建筑、高層建筑及wen物保護建筑。
2、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質量問題。這是指由于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買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如不能正常供水供電等。
3、其他質量問題。如房屋滲水、地面空鼓、墻皮脫落等。
對上述三種不同的質量問題,法律規定了不同的處理方式,分別賦予購房人和開發商不同的權利和義務。《髙人民fa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規定,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第十三條規定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根據本導則劃分的房屋組成部分,確定構件的總量,并分別確定其危險構件的數量。
房屋質量問題鑒定的規定是怎么樣的?房屋的質量鑒定是非常有必要的,在房子交付之前,可以找建設部門的質檢站進行l房屋的質量鑒定,交付房子一年之后,也可以自己找相關的機構進行鑒定,因為質量問題涉及到人們的生命健康,所以一定要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