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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9-03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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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時瓷胎畫琺瑯的款識均署在器物外底,大多為"康熙御制"四字雙行紅色或藍章式堆料款,圍以雙方框,框線外粗內細。個別的如北京故宮博物院收藏的紫地琺瑯彩纏枝蓮紋瓶,外底陰刻"康熙御制"四字雙行款,外圍陰刻單線方框。也有個別器物如臺北故宮博物院收藏的康熙畫琺瑯蓮花紋菱花式盤(永樂白瓷胎),外底雖也署"康熙御制"四字雙行紅色堆料款,但外圍的不是雙方框,而且雙線圓圈,圈線外粗內細。
如清雍正《廣東通志》卷五十八記載:"西洋國……雍正四年五月復遣使進貢……各色琺瑯彩料十四塊。"又如《活計檔·清檔·雍正記事雜錄》載:"雍正二年二月四日,怡親王交填白脫胎酒杯五件,內二件有暗龍。奉旨:此杯燒琺瑯。欽此。于二月二十三日燒破二件,總管太監啟知怡親王。奉王諭:其余三件爾等小心燒造。遵此。于五月十八日做得白瓷畫琺瑯酒杯三件,怡親王呈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