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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20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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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許可證l辦理流程和材料:
窗口辦理流程: 1、申請人提交有關資料.2、窗口收集并審核資料.3、符合受理條件的,打印受理回執:不符合受理條件的,現場退件并告知。4、分發相關業務科*處理.5、電話短信告知領取批復。
準備材料:
營業執照
組織機構代碼證
污染物排放申報登記變更與年審表
填報《排污許可證申請表》;
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批復
項目竣工驗收批復
申請年度及上年度兩年的污染物排放監測報告
排放口登記證
廢水、廢氣達不到標準的單位應提交達標治理計劃
環保中隊出具企業辦理排污許可證現場檢查表(申請換證)
8、申請排污許可證都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1排污許可證申請表
2企業守法承諾書
3排污許可證申領信息公開情況說明
4排污口規范化設置情況說明
5環境保護自行監測方案
6申請許可排放限值計算過程
7企業情況介紹文本
8環評報告(含補充報告)及批復、驗收報告及批復
9工藝流程圖及產污環節圖(有污水處理工藝的補充污水處理工藝流程圖)
10廠區總平面圖(明確廢氣排放口、廢水排放口、污染治理設施、固廢暫存場所等位置)
11廠房內部主要設備布局圖(標出主要工序及設備位置)
12雨水管網圖、污水管網圖(標明圖例,明確排放口位置)
13回監測點位圖(標明廢氣、廢水、廠界監測點位)
排污許可證實施期限
(一)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頓。屬于2017-2019年應核發排污許可證的33個行業(詳見: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頓行業和管理類別表)的現有排污單位,如需取得排污許可證但仍未取得的,于2020年4月30日前取得排污許可證;如需登記管理但未進行排污登記的,須于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排污登記。
(二)2020年排污許可發證登記。除上述情形,納入《管理名錄》的現有排污單位,應于2020年9月30日前申請并取得排污許可證,或完成排污登記。
(三)新建排污單位應當在啟動生產設施或者在實際排污之前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或進行排污登記。
企業排污許可證規定了什么內容?
企業的證書中規定了單位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等排污單位基本信息;在排污許可證副本中記錄了企業主要生產設施、主要產品及產能、主要原輔材料等,排污環節、污染防治設施等,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意見、依法分解落實到本單位的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記錄等,排放口位置和數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等,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源的位置和數量;排放口和無組織排放源排放污染物的種類、許可排放濃度、許可排放量;取得排污許可證后應當遵守的環境管理要求等許可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