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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1-16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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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舊版“限塑令”對塑料購物袋的有償使用要求
塑料制品用途廣泛,但白色垃圾危害深遠。早在2008年6月1日,北京就開始執行“限塑令”,但因為商戶和老百姓使用習慣難改,再加上監管困難,推行效果始終不理想。減塑行動道阻且長,是一項系統復雜的長期任務,宣傳動員、破除梗阻、循序漸進,無疑是徹底禁限塑的必經之路。從舊版“限塑令”對塑料購物袋的有償使用要求,到新版“限塑令”不再拘泥于消費層面的舉措,國家在不斷加強對塑料垃圾的系統性治理;從今年5月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正式實施,到市場監管局、農業農村局等各部門發布“減塑”工作方案,北京市也在加快建設“減塑”領域的各項標準規范。
關于可降解塑料袋,美國有出臺的法規限制其推廣
首先,來看你的問題,我國禁了,美國沒禁,這個描述是錯誤的,現階段可降解塑料袋是不能被推廣的。你所說的應該是“不可回收”的塑料袋。關于可降解塑料袋,美國有出臺的法規限制其推廣。為什么?市面上賣的可降解塑料袋并不真的“可降解”,一種物質要被稱為可降解是有一定條件的,的一點就是時間,舉個例子,一塊巖石,我也可以稱它為可降解的物質,只不過它的降解可能持續幾萬年。對于市面上可降解塑料袋來講,它們通常經過2-5年的降解期,降解率也只能達到40%-60%,事實上國際組織已經針對可降解塑料袋提出了一些標準。國外屬于可降解塑料袋泛濫的情況,而且大多數標注“100%可降解”,這不是欺騙消費者嗎!這種事情怎能容忍!于是美國近幾年才出臺法律限制廠商為自己的產品標注可降解字樣。但是,真正讓世界各國政府對可降解塑料袋去而遠之的還有更深層的原因,要討論這個問題,還得從頭說起。

“可反復循環的全生物降解高子材料”是未來一次性使用塑料制品的
事實上,生物降解塑料和普通塑料一樣也能進行回收再利用、可堆肥,且對不易回收及易泄漏到環境中的塑料制品尤其是一次性制品替代使用的環境意義更為重要。因此,如果生物可降解塑料能夠在滿足自身“可降解”特性的同時,又能夠在回收和循環利用環節發力,是解決一次性塑料廢棄物的有效途徑。正如院士、四川大學王玉忠院士所言:“‘可反復循環的全生物降解高子材料’是未來一次性使用塑料制品的發展合理性的方向。” 在王玉忠看來,“為了實現新版限塑令希望達到的減少廢棄塑料對環境造成負擔甚至污染的目標,必須切實思考有效可行的解決思路。”他認為,除了管理上的問題外,更重要的是需要研究開發生產出真正易于有效處置的一次性使用的塑料制品,特別是能同時滿足“可循環、易回收和可降解”特性的高分子材料,也就是說,對生產一次性塑料的高分子的結構設計,不僅要考慮其用后在環境中的可生物降解性(即“環境”問題),而且還要考慮其易回收性和可循環利用性(即“資源”問題)。

瓶裝水普遍含有塑料顆粒
因果關系 根據科學家近對全球九個不同國家和地區250瓶瓶裝水進行的規模檢測發現,這些所謂瓶裝水普遍含有塑料顆粒。 美國一家名叫Ormedia的調查媒體機構去年所發布的一項報告稱,我們平常飲用的自來水中,含有肉眼看不見的塑料微粒。 據悉,該機構對全球各地14個國家和地區的自來水進行了抽樣調查,結果顯示,平均83%的自來水樣品中都含有塑料微粒。 有研究顯示,塑料微粒的污染已經滲入到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 由于水質、土壤和海洋的污染,讓處于生物鏈頂端的人類及其后代將終成為污染的受害者。 正像近期紅遍網絡的《外賣,正在毀滅我們的下一代》一文后的警語:“那些被你扔掉的,總有一天會還給你”。 研究人員表示,他們將就攝入大量塑料顆粒到底能對人體造成多大傷害,進行進一步調查。 與此同時,如果我們能少用一點塑料就盡量從自我做起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