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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3-30 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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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主要監測項目包括地表及管線沉降變形監測;相鄰建筑物沉降、傾斜及裂縫發展觀測;支護結構傾斜及位移監測;支護結構應力監測;支護結構沉降監測;支撐軸力及應力監測;地基隆起監測;水位監測及水土壓力監測等。
深基坑監控量測工作,必須具備工程測量和工程勘察資質,甚至有的地方還要求具備計量認證資格,才能承接業務。該規定是合理的。
管線監測基坑監測公司
基坑監測是基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貫穿于基坑工程全過程。、高精度的監測是保證基坑工程安全的眼。
基坑監測項目
基坑工程的監測項目應與基坑工程設計、施工方案相匹配。應針對監測對象的關鍵部位,做
到重點觀測、項目配套并形成有效、完整的監測系統。
管線監測點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應根據管線修建年份、類型、材料、尺寸及現狀等情況,確定監測點設置;
監測點宜布置在管線的節點、轉角點和變形曲率較大的部位,監測點平面間距宜為15~25m,并宜延伸至基坑以外1~3 倍基坑開挖深度范圍內的管線;
供水、煤氣、暖氣等壓力管線宜設置直接監測點,在無法埋設直接監測點的部位,可設置間接監測點。
基坑支護監測的對象是圍護結構自身、周邊建筑物和構筑物,應在施工中采取的監測點的布置范圍為基坑邊坡開挖的影響區域,按略大于二倍的基坑深度考慮,同時考慮到監測對象的特定情況(重要性、距離遠近、構造情況和基礎形式等)。
基坑監測的條件
一.開挖深度超過5m、或開挖深度未超過5m但現場地質情況和周圍環境較復雜的基坑工程均應實施基坑工程監測。
二.監測范圍:
?從基坑邊緣以外1-3倍基坑開挖深度范圍內需要保護的周邊環境應作為監測對象。 ?基坑監測的方法: ?基坑工程的現場監測應采用儀器監測與巡視檢查相結合的方法。
測的條件
地下管線探測方法
地下管線探測的主要內容包括定位和測深。定位的方法有連法(直接法、夾鉗法)、感應法;測深方法有直接法、測探法。
1.1 直接法
方法特點是發射機信號輸出強、抗干擾性能好,是主要采用的方法之一。
1.2 夾鉗法
在無法將發射機信號輸出端直接連在被測管線的情況下,可采用夾鉗法,。它用地下管線探測儀的專用夾鉗套在被測管線上,適用于管徑較細的管線。
1.3 感應法
將發射機直接放在被測管線上方,依靠發射機的自身感應傳導信號。在無法采用上述2種方法的情況下,可采用感應法。其缺點是信號較分散、易被干擾。
1.4 直接法和測深法
測深一般可用探測儀的測深功能直接測取(直讀法),但在現場信號較雜亂或直讀結果懷疑的情況下,可采用測發,常用的有50%和80%法(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