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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10-18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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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場補償明細
二、注意整治“禁養區”常用手段,養殖戶要積極主動應對
養殖場動輒數百上千平,如果按照正常建筑來拆除,其賠償費不少。
但是如果征收方換個方式,以“拆違”、“環保關停”等名義進行拆除的話,那么拆遷補償就可以為零補償或低價補償。這樣征收方省了錢,而養殖戶就虧得多了。我們來看看禁養的一些常用手段。
、以違建之名拆除養殖場。
拆遷方會以養殖場未辦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為由,送達《限期拆除通知書》,責令其自行拆除,逾期將強制拆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及其《、關于促進規模化畜禽養殖有關用地政策的通知》規定:“畜禽養殖用地,實行分類管理,畜禽舍等生產設施及綠化隔離帶用地,按照農用地管理,無需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因此,以違建之名只是不給或者少給拆遷補償的一個“幌子”。
第二、以環保為名關停養殖場。
“以環保為名行禁養之實”,這是拆遷方的慣用手段,以污染環境、未經過環評、相關污染防治設施未經過驗收等為由,去禁止該養殖場的發展,但以環保之名也要依法進行,并且,《關于促進規模化畜禽養殖有關用地政策的通知》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因為環境整治,經濟開發等理由限制或禁止畜禽養殖業的發展”。
以環保為名,這些“政策性”的理由,看似合理合法,實則為降低整治禁養區成本的有效工具。
第三、以占地為名責令限期拆除養殖場。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規定:基本農田以外的土地符合規劃、有條件的可以用于養殖場的建設和經營。畜禽養殖用地按農用地管理,無需向規劃部門頒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拆遷方無權責令限期拆除。
但是在實踐中,相關行政機關經常對劃為禁養區避而不談,采用占地等迂回的辦法逼迫養殖戶拆除。
集體土地使用證
集體土地是我國土地所有制的一種形式,是農民集體組織所有的土地。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是發給個人或者依法使用集體土地的企業、其他組織,使用人不是所有者,僅有使用權。
>>>>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
縣級對集體所有的依法用于非農業建設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因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需要,或因建設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的需要,經依法批準,可以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但必須取得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才行。
>>>>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又稱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是指經土地使用者申請,由城市各級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該證主要載明土地使用者名稱,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權面積、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圍。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土地法》的規定,農村的宅基地審批權在縣級,因此,只有經過縣級政府批準并頒發了宅基地使用權證,才能依法領取房屋產權證。農村住房雖然使用的農村集體土地,但在只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批準的宅基地上建筑的房屋是占地,不能領到房屋產權證,在自留地、承包地里自建的房則更不能領取到房屋產權證了。
想要拿補貼,首先要知道國家都有哪些補貼,才知道可以申請哪些項目。近年來,為了助力現代化農業快速發展、農村經濟收入快速提高,國家不僅在政策上給予大力支持,在財政補貼上也力所能及的幫助廣大農民朋友,但是由于各種原因,很多農民都會錯領、漏領補貼。
17年補貼依舊很多很,而且光六月份,就有很多你不能錯過的補貼。一起看看吧!
“地點:全國”
休閑農業項目1)現代農業園區試點申報立項目
補貼額度:省級1000-2000萬元、1-2億元
申報時間:6月;
2)一縣一特產業發展試點項目
補貼額度:300-500萬元申報時間:10月;
3)龍頭企業帶動產業發展試點項目
補貼額度:500-800萬元申報時間:10月;
4)一二三產業融合試點項目
補貼額度:項目總投資的30%申報時間:5月;
5)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現代農業領域項目
補貼額度:80萬元申報時間:6-7月;
種植農業1)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中央預算內投資備選項目
補貼額度:項目總投資10%左右申報時間:6月;
2)現代農業示范項目
補貼額度:200萬-2億申報時間:6月;
3)生物質能綜合利用示范項目
4)國家農業產業化示范基地項目
補貼額度:300萬申報時間:9月;
5)扶持“菜籃子”產品生產項目
補貼額度:300萬以內申報時間:7-8月;
6)農業綜合開發專項(良種繁育、優勢特色種植項目)
補貼額度:100-500萬申報時間:12月之前;
7)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種植機械)
補貼額度:項目總投資30%左右申報時間:12月;
8)農產品促銷項目資金
9)農業綜合開發林業專項
補貼額度:120萬元;
10)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
補貼額度:500萬元申報時間:6月;




“我們家的孩子現在都4歲了,怎么還是不給分地呢?”在我們的留言中,經常會出現類似問題。其實農村有沒有地的人有很多,原因的也是千奇百怪,但主要問題還是這兩方面:
1分地的時間
次分田到農戶是在1980年,第二次土地調整是在1990年,暫時還沒有進行第三次調整,第三次的土地調整是定于2040年,
也就是說在1990年以后出生和外地遷口的,就不會分到土地,是因為沒有份額。
注:有部分地方完成土地承包調整工作可能會延遲幾年的時間,比如某地在1995至1996年基本上完成了農村土地二輪承包工作,那么1996年后的就沒有土地份額了。
2的遷入遷出造成的影響
比如因嫁娶、求學、外出、等因素都會出現沒有土地和宅基地的原因。
土地家庭承包經營的基本政策是: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土地承包期內,不因家庭成員中的某個人而收回該人口的承包地,也不因家庭新增成員而增加承包地,出嫁女在新居住地沒有取得承包地的,原承包地保留。
3如何能得到土地?
如果你是農村,又沒有土地,但符合這三個條件,你就可以去試試申請土地。
(1)集體經濟組織依法預留的機動地(就是說還有剩余為分配的土地)
(2)通過依法開墾等方式增加的土地(按照規定同意開墾)
(3)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承包部分愿意自動放棄的土地)
還有一個辦法就是可以通過流轉,取得農業生產用地,就是說在他人愿意流轉的情況下,可以承包別人家的地耕種。
上訴的條件也都是在村里還有土地、依法同意開墾、有人愿意自動交回或是從他人手里流轉,這些方法也只能說試試,不一定能行的通,畢竟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沒有誰愿意放棄,那就只能等第三次調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