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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10-05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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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場動遷補償明細
房屋拆遷的補償一般都是比較清晰的,而養殖場,既涉及到不能動的養殖圈舍,附屬設備,貨物,存欄牲畜…說了這么多,那么養殖場的拆遷到底是怎么樣的呢?
一、養殖場的建筑物,附屬設備
我們說的建筑物,一般情況下說的是牲畜的圈舍,飼養人的宿舍,養殖長辦公室…附屬設備說的是化糞池,遮陽篷…
不少地方對牲畜圈舍的拆遷也有補償條款,比如山東一家牲畜舍補償為磚混活磚木結構20~35/m2,建議結構70~200/m2,根據舍內配置設備的程度評估,比如有刮糞、通風,保暖等設備的話,要協商,不能一概而論。如果因為環保,不拆除的話是沒有補償的。
二、養殖場停業、停產的補償
一般來說,規模化的養殖場都會辦理養殖證、營業執照,因為拆遷導致的停業,拆遷方需要作出相應的補償。
補償多少要根據養殖場的規模,收入,利潤等因素來評估,比如說每個月產生利潤10萬元,需要暫停6個月就要補償60萬元,如果是停產,就要考慮養殖場轉型,職工就業的周期來定補償金額。
三、存欄出清的補償
舍內牲畜還未到出欄階段,賣不上價錢,這時的損失也有拆遷房補償。
四、搬遷補償
一般來講,養殖場都是的,不會因為場地的變遷而停止養殖工作;需要重新選擇場地建立,這時搬遷的損耗也需要拆遷方評估進行補償。
2016年11月24 日,發布并實施的《關于印發“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通知》中規定:2017年底前,各地區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時間進入2017年中下旬,各地紛紛開始放大招,以期能在年底完成通知下達的任務。湖北荊州:2017年出臺了全區畜禽養殖關作實施方案,出臺了禁限養區規模養殖場關停“以獎代補”的政策,拿出獎補資金1000多萬元支持禁養區養殖場關作。云南:生豬養殖基地排污不達標將關閉。昆明某農牧有限公司550畝標準化生豬養殖生產基地建設項目未經環保部門驗收即擅自投入使用。昆明市官渡區向昆明空港經濟區管理提出檢察建議,要求其依法履行職責,督促該農牧公司落實三項環評對策措施。截至2017年5月2日,該公司生豬存欄數由原來80 000余頭逐步削減至4 000余頭。廣東惠州:近年來,廣東惠州大力推進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強化工業污染防治、嚴格防控農村面源污染。全力開展畜禽養殖業清理整治等。力爭生豬養殖規模在5年內減少13萬頭。
按照國家產業政策,規范養殖業的發展本也是無可厚非的事情,但有兩點值得注意。其一,在6月27日長沙召開的全國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會議上,政治局、副出席會議并講話。他強調,要認真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堅持保供給與保環境并重。副其實意有所指,是針對當前禁養“一刀切”風潮的糾正;其二,在前段時間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




對于農民朋友來說,自家的土地可以隨意處置嗎?在鄉村,也許大家都以為這個土地是我自家的,我想怎樣處置就怎樣處置,想賣就賣。廣東省梅州市五華縣某一宗案件對此作出了否定回答。該縣一個農民因為賣了自家的地,被八個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賣了自家地,卻被判了八個月?
農民老甘在未辦理合法轉讓審批手續的情況下,就將自家一塊400多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權以82.8萬元的價格轉讓給老宋。案發時,老甘已收到老宋支付的70萬元。
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老甘以牟利為目的,轉讓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轉讓土地使用權罪。鑒于老甘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從輕處罰,遂判處老甘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4萬元。
很多農村朋友不禁要問了:農戶自己的土地也不能買賣嗎?如果不想種地能賣掉嗎?首先農戶對于土地只享有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在我國農村土地歸村集體所有。
依據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土地屬于國家或集體所有,單位和個人不得、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土地,而土地使用權則可以依法轉讓。
凡是以牟利為目的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即構成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
所以,農民朋友不能買到自己依法享有的土地使用權,但可以依法承包土地,獲得使用權后進行流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