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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1-01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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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由于森林火災發生的次數越來越多,很多人對于預防火災的意識低,人為導致的火災占主要部分,為了加強森林防火的火災意識,政府想了諸多措施,人為防控,宣導火災重要性,在樹上懸掛宣傳標語、在墻壁上粘貼防火宣傳壁畫、在集市發放宣傳紙品、流動式汽車廣告大喇叭宣傳、生產隊集中式開會來進行,效果是一定有,但未盡足夠。目前國家發展迅速,很多關于森林防火加入了智能宣傳,有效的起到了大量宣傳作用。而森林防火視頻監控語音宣傳桿則是現在有效宣傳森林防火的一種。
防火行政管理
組織機構
為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必須加強組織領導。《森林防火條例》第四條規定,森林防火工作實行各級行政領導負責制,各級要把森林防火工作列為重要任務,實行統一領導,綜合防治。
地方各級設立森林防火指揮部,由政府主要領導或主管領導任指揮部總指揮,有關部門和當地駐軍領導為指揮部副總指揮、成員。森林防火指揮部是同級的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的森林防火工作。
護林隊伍根據需要,經過批準,可設立防火檢查站、邊界森林防火聯防站。在重點林區,建立專業撲火隊。林區的基層單位,配備專職護林員。
森林防火注意事項:
(1)在森林防火期內,嚴禁野外用火,嚴禁燒荒墾地,特殊情況需要生產用火的,須經縣或其授權的單位批準,否則,按故意論處。
(2)森林防火戒嚴期內,嚴禁一切野外用火,違者依法從嚴從重處理。
(3)未成年人、、呆、聾、啞、憨、人引起森林火災,由其監護人負責。按照規定責令負責撲火費用和賠償損失,并依照法律法規從嚴處罰。
(4)違反規定引起森林火災,不及時組織撲救或逃離現場者,依法追究責任。
(5)一旦發現森林火災,不舉報、不積極組織撲救,故意隱瞞、險情,故意阻礙火災撲救、擾亂火災現場或有重大火災隱患拒不按有關部門要求執行者,視情節分別給予罰款、行政、黨政紀處分,直至依法追究責任。
應對措施
遇到山火時應保持鎮靜,切勿驚慌。
切勿試圖撲滅山火,除非
a.山火的范圍很小。
b.你確實處于安全的地方。
c.你有可逃生的路徑。
估計以下情況,以便迅速離開火場。
a.山火的蔓延方向,避免跟山火蔓延的同一方向走避。
b.附近小徑的斜度,選較易逃走的小徑。
c.附近植物的高度及密度,選擇少植物的地方。
沿現有的小徑逃生會比較少障礙,且走得更快。
若山火迫在眉睫又無路可逃,則應以衣物包掩外露皮膚逃進已焚燒過的地方,這樣可減輕身體受傷的機會。如情況許可,切勿往山上走,因會消耗體力。
切勿走進矮小密林及草叢,山火在這些地方可能會蔓延得很快而且熱力也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