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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1-08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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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體內封閉及安全通道 由于本腳手架內立桿距墻面為20cm,所以腳手架內封閉采用以下方法:底排內立桿與建筑物之間用標準目網封閉。并應遵守如下要求:(1)作業面上的荷載,包括腳手板、人員、工具和材料,當設計未規定時,應按規范的規定值控制。施工層內立桿與建筑物用密目網封閉。腳手架中間設一隔離層,用腳手片鋪設(20×150cm)下設大橫桿。在腳手架的南側(8)-(9)軸之間設來回三字形斜道,坡度1:3.5,寬度為1m,轉用處設2×1.5m休息平臺,并在1.3m和30cm高設防護欄桿和踢腳欄桿,外側設45度角剪刀撐,用千島湖密目網全封閉防護,為保持斜道安全使用,在斜道上不得堆放任何雜物,并專門派人落實班前檢查。
技術要求
1.腳手架在滿足使用要求的構架尺寸的同時,應滿足以下安全要求:
(1)構架結構穩定,構架單元不缺基本的穩定構造桿部件;整體按規定設置斜桿、剪刀撐、連墻件或撐、拉、提件;在通道、洞口以及其它需要加大尺寸(高度、跨度)或承受超規定荷載的部位,根據需要設置加強桿件或構造。
(2)聯結節點可靠,桿件相交位置符合節點構造規定;聯結件的安裝和緊固力符合要求。
(3)腳手架鋼管按設計要求進行搭接或對接,端部扣件蓋板邊緣至桿端距離不應小于100mm,搭接時應采用不少于2個旋轉扣件固定,無設計說明時搭接長度不應小于50cm(模板支撐架立桿搭接長度不應小于1m)。
安全防護
腳手架上的安全防護設施應能有效地提供安全防護,防止架上的物件發生滾落、滑落,防止發生人員墜落、滑倒、物體打擊等。
(1)作業現場應設安全圍護和警示標志,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區域;對尚未形成或已失去穩定結構的腳手架部位加設臨時支撐或其它可靠安全措施;在無可靠的安全帶扣掛物時,應設安全帶母線或掛設安全網;設置材料提上或吊下的設施,禁止投擲。
(2)腳手架的作業面的腳手板必須鋪滿并綁扎牢固,不得留有空隙和探頭板,腳手板與墻面間的距離一般不大于20cm;作業面的外側立面的防護設施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可采用立網、護欄、跳板防護。
拆除安全要求
1.拆除順序應逐層從上而下進行,嚴禁上下同時作業。
2.拆下的架桿、連接件、跳板等材料,應采用溜放,嚴禁向下投擲。已卸(解)開的腳手桿、板,應一次性全部拆完。
3.所有連墻件應隨腳手架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墻件整層或數層拆除后再拆腳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應大于兩步,如高差大于兩步應增設連墻件加固。
4.當腳手架拆至下部zui后一根長鋼管的高度時,根據現場需要先在適當位置搭臨時支撐加固,后拆連墻件。
5.當腳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時,對不拆除的腳手架兩端應先設置連墻件和橫向支撐加固。
6.各構配件必須及時分段集中運至地面,嚴禁拋扔;腳手架拆除后,必須做到工完場清,材料堆放整齊、安全穩定,并及時轉運。
7.運至地面的構配件應按規定的要求及時檢查整修與保養,并按品種、規格隨時堆碼存放,置于干燥通風處,防止銹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