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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4-13 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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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質量法規定的因產品存在缺陷給他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侵權責
產品質量責任 產品質量法規定,生產者、銷售者依照本法規定承擔產品質量責任。這里所說的“產品質量責任”,是指產品質量法規定的責任主體不履行本法規定的保證產品質量的義務所應當承擔的法律后果。包括: 1.違反產品質量法規定的行政責任。即主要是由產品質量監督部門和有關部門依法對生產、銷售產品的行為給予罰款,沒收生產、銷售的產品和所得,吊銷營業執照等行政處罰。 2.責任。對嚴重的產品質量行為,構成的,依照的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我國專門對生產、銷售商品構成的行為的責任作了具體規定。 3.民事責任。產品質量法規定的有關產品質量的民事責任包括兩類: 一類是銷售者對其出售的產品的質量責任。在商品買賣關系中,銷售者應在合理范圍內,對其出售的商品向購買者承擔質量保證的責任。違反這一責任的,構成買賣合同中產品質量的違約為,銷售者應依照產品質量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及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承擔包括修理、更換、退貨及賠償損失的違約責任。 另一類是因產品存在缺陷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侵權責任。即產品質量法所規定的因產品存在缺陷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產品的生產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人(組織),股東擔任
人(組織) ,股東擔任。公83條明確規定,有限責任公司人由股東組成。在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不多的情況下,股東成為公司的人直接參與事務,有利于保護其自身的利益,并能提升效率,降低成本。 第二,由董事擔任或股東大會產生。公183條規定,份有限公司的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股東大會作為公司高機構,有權決定公司人的人選,無議。但是,考慮到股份有限公司較強的資格屬性,為及時產生人進行,降低成本,因此,公司立法直接規定董事為股份有限公司的人。 第三,人院。當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確定人選進行的,債權人或股東可以申請人院有關人員組成人,進行。人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人,進行。

被特許人經許可使用這些經營活動
商業特許經營 商業特許經營,一般簡稱為特許經營,有時也叫特許加盟,是一種營銷方式。它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也就是特許人,通過訂立合同,將其擁有的這些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也就是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并向特許人支付相應費用的經營活動。 特許經營的四個基本要素: 一是,特許人必須是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特許人如果不具備上述條件,特許經營也就無從談起。 二是,特許人和被特許人之間是一種合同關系。特許人被特許人是相互獨立的市場主體,雙方通過訂立特許經營合同,確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因此,特許經營本質上是一種民事行為。 三是,被特許人應當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特許經營是一種高度系統化、組織化的營銷方式,統一的經營模式是其核心要求之一,也是保證服務的規范性、一致性以及維護品牌形象的需要。這種統一的經營模式體現在各個方面,大到管理、促銷、質量控制等,小到店鋪的裝潢設計甚至標牌的設置等。 四是,被特許人應當向特許人支付相應的費用。特許人擁有的經營資源一般都經過了較長時間的開發、積累,具有較高的商業價值。被特許人經許可使用這些經營資源也是為了開展經營活動,因此需要支付相應的費用。支付費用的種類、數額以及支付方式,由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 特許經營在國外有一百多年的歷史,目前已發展為一種成熟的營銷方式,其主要優勢是操作簡便,成本較低,可以快速擴大營銷規模,滿足消費者對便利化、規范化服務的需要。因此,特許經營這種營銷方式在許多國家特別是發達國家被廣泛采用。

法律(民事)責任競合
法律(民事)責任競合 法律(民事)責任競合,是指由于某種法律事實的出現,導致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法律責任產生,而這些責任之間相互沖突的現象。法律責任競合是法律上競合的一種,它既可可發生在不同的法律部門之間,如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責任等之間的競合,也可發生在同一法律部門內部,如上侵權責任和違約責任的競合。 在中,責任競合常常表現為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的競合,比如出賣人交付的物品有瑕疵,致使買受人的合法權益遭受侵害,買受人向出賣人既可主張侵權責任,又可主張違約責任,但這兩種責任不能同時追究,只能追究其一,這種情況即是民事法律責任的競合。 對于法律責任競合的處理: (1)一般規則。對于不同法律部門間法律責任的競合,一般來說,應按重者處之。如果相對較輕的法律責任已經被追究,再追究較重的法律責任應適當考慮折抵。 (2)實踐做法。①目前在實踐中,法律責任的競合較多的是指民事上的侵權責任與違約責任的競合。對這種法律責任競合的性質及法律上如何處理,理論上存在爭議,各國的法律規定也有所不同。②根據我國合同法22條的規定,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合同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即在發生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競合的情況下,允許受害人選擇其中一種責任提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