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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5-30 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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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電池均衡充電有技巧
目前許多UPS電源中使用的閥控式鉛酸蓄電池(VRLA)從一開始便被稱為免維護電池,這樣就給用戶一種誤解,似乎這種電池既耐用又完全不需要維護。UPS電源中的蓄電池遇到下列情況時,應對蓄電池進行均衡充電:過量放電致使端電壓低于蓄電池規定的標定電壓時。對12V的小型密封式鉛酸蓄電池,其放電標定電壓為10.5V;對24V的蓄電池組,其放電終了電壓為21V;對96V的蓄電池組,其放電標定電壓為85V.放電后未及時對電池進行充電;長期閑置不用的電池。市電中斷,連續浮充的電池,放出近一半容量的電池。
在對UPS電源進行放電時請務必堅持以下的注意事項:
1、在人為放電時,請時刻觀察蓄電池電壓的下降情況,以便隨時恢復市電輸入。
2、對UPS進行放電處理不必完全把電池的容量完全放光,這里只是放到額定容量的三分之二即可,放電只要起到激i活電池的作用。延長UPS電池的使用時間。
3、如果是中大功率的UPS電源,一般整流器和旁路輸入開關獨立設計,建議OFF整流器開關就可以,而不必OFF用戶的市電輸入開關,防止萬一電池放電出現以外,UPS可以立即轉到旁路模式工作。
平常使用USP電源應當注意:
(1) 不要頻繁關閉和開啟 UPS 電源。
一般要求在關閉 UPS 電源后,至少要等待 6 秒鐘后才能再開啟 UPS 電源,否則, UPS 電源可能處于“啟動失敗”的狀態,即 UPS 電源處于既無市電輸出又無逆變器輸出的不正常狀態。
(2)UPS 內電池內的電能有可能因某種原因而耗盡或者接近耗盡。為了補償電池能量和提高電池壽命, UPS 要進行及時的、較長時間的連續充電 ( 通常不少于 48 小時,可以帶或者不帶負載 ) ,以避免由于電池衰竭而引起故障。新購置或存放很久的 UPS ,在使用前,應先充電 12 小時。長期存放不用的 UPS ,每隔 3 個月,充電 12 小時,若處于高溫地區,每隔 2 個月充電一次。 UPS 不充電就使用,會損壞蓄電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