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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1-16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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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嚴格規范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規定(試行)》的通知 法:
第三條本規定di一條第三項中的“已窮盡財產diao查措施”,是指應當完成下列調查事項: (一)對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提供的財產線索進行核查; (二)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的存款、車輛及其他交通運輸工具、不動產、有價證券等財產情況進行查詢; (三)無法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本款第二項規定的財產情況的,在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可能隱匿、轉移財產所在地進行必要調查; (四)被執行人隱匿財產、會計賬簿等資料且拒不交出的,依法采取搜查措施;其二是按照房屋所在地的租金標準,同意扣除5-8年的房租,用于被執行人租房。 (五)經申請執行人申請,根據案件實際情況,依法采取審計調查、公告懸賞等調查措施; (六)法律、解釋規定的其他財產diao查措施。 人民fa院應當將財產diao查情況記錄入卷。
第四條本規定di一條第三項中的“發現的財產不能處置”,包括下列情形: (一)被執行人的財產經法定程序拍賣、變賣未成交,申請執行人不接受抵債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債,又不能對該財產采取強制管理等其他執行措施的; (二)人民fa院在登記機關查封的被執行人車輛、船舶等財產,未能實際扣押的。 第五條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前,人民fa院應當將案件執行情況、采取的財產diao查措施、被執行人的財產情況、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依據及法律后果等信息告知申請執行人,并聽取其對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意見。 人民fa院應當將申請執行人的意見記錄入卷。二、律師在代理執行案件中需要做的工作:1、dai寫(強制)執行申請書,確定好管轄fa院。
律師如何成功代理執行案件?
律師在代理執行案件中需要做的工作:“定期、多次、面對面”地與辦案法官進行溝通。執行案件之復雜、數量之多,已是、zhi法過程中的普遍性的問題。各級fa院的執行法官每天的工作任務也很艱巨,不僅要受理案件,同時還要出外調查、了解被申請人的財產情況,去銀行、工商部門查詢相關信息,因此作為申請人的代理人,應該認真負責地對該案件進行跟蹤,時刻保持和辦案法官的聯系,盡量是能夠和相關人員直接見面接觸,而不是簡單的電話溝通。當然該條款中未列明租住房屋面積標準,專業人士認為,應以廉租住房保障面積為面積標準,確定租金。本人曾代理的執行案件,多的曾去fa院二十次有余,后申請人的執行財產全部給付。
江蘇平和成律師事務所主要律師均畢業于有名法學院校,從業10年以上,具有較高的法律功底以及辦案經驗,能夠為您提供的法律服務。
律師在代理執行案件中需要做的工作:主動、靈活地運用“執行和解制度”,力求挽回申請人的經濟損失。在執行過程中,在取得申請人的同意后,可以從數量及支付方式方面靈活地和被申請人進行和解,其中也包括向執行機關表明此意向,爭取從時間和款項數量上為申請人贏得更大的合法利益。”在執行實踐中,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是人民fa院經常使用的一種執行措施。
能夠執行wei一住房的3個條件展開來說:
一對被執行人有撫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夠維持生活的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這里的“扶養義務的人”應包含廣義贍養、扶養以及撫養的人:
1.贍養義務的人:a. 子女;b. 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婚姻法》28條)。
2.有扶養義務的人:a.夫妻(《婚姻法》20條);b.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于父母已經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于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婚姻法》29條)。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于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婚姻法》29條)。
3.有撫養義務的人:a. 父母(《婚姻法》21條);b. 繼父繼母(《婚姻法》27條);c.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巳經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婚姻法》2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