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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9-30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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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界還沒能實現一貫托盤化的原因
木托盤一貫托盤化對于貨主、對于運輸業、對于社會均有很大好處,社會效益就不用說了。對于企業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可以使搬運作業標準化、計劃化、機械化。在對物流系統做出貢獻的同時,還可以彌補許多不足。如在緩角勞動力不足,抑制物流成本方面可以發揮很大作用。盡管效益這么好,而且日本使用木托盤已經超過40年,但還于在啤酒業、日用雜貨業和化學工業等一部分企業使用。
產業界還沒能實現一貫托盤化的原因
(1) 裝載效率下降,運費增多。連同托盤裝卸,托盤本身占有一定的重量和體積,這部分超過的重量或體積,成為無效運載,使運費增多。
(2)運輸過程中,容易發生貨物散落、倒塌。運輸途中的破損或到達后的裝卸者需要人手,同時為防止貨物散落,也要增加成本。
(3)托盤不好回收,所以回收率很低。托盤離開了企業,當貨物到達后托盤不能及時返還,即使過后返還,回收率也很低。
(4)各企業的托盤規格不一。日本正在流通的木托盤估計有3億個,種類有1000種。因為規格不統一,通用托盤系統沒能建立。
(5)收集單位還沒有建立完善的一貫托盤化體制。收貨單位從托盤卸貨時的搬運環境和機械還不完備。同時托盤不適合營業使用的情況較多,就是說單件貨運對于當前的營業來說有些過大。
(6)一貫托盤化的利益分配不合理,發貨單位的負擔過大。制造托盤需要很多很資,而且損耗大。投資者不一定能得到托盤投資的回報。
(7)運輸車輛一適合在一貫托盤化系統中使用。運輸機具的規格和托盤規格不一致,不能進行一貫運輸。
其中主要的問題是不能很好地回收。這已經成為一貫托盤化運輸的瓶頸。日本托盤的型號在一千種以上,不利于實行托盤通用系統。
沒能實行木托盤通用制的原因
沒能實行木托盤通用制的原因
(1)行政機關沒有實行有力的一元化領導。
(2)沒有得到國鐵等物流業界的支持。
(3)物流機具、車輛、包裝等有關行業的規格標準與標準托盤規格不一致。
實行托盤通用制,'托盤標準化'是必需的 日本在托盤標準化方面還處于后進國家的行列。我們在上面說過,日本從1965年--1974年即提出一貫托盤化的問題,但卻只有啤酒業和部分日用雜貨業以及石化工業采用,是非常遺憾的事情。泡沫經濟時期,為應付運輸緊張的形勢,一度曾經大力提倡過,遺憾的是在泡沫經濟崩潰后,運輸需求下降,一貫托盤化也隨之降溫。
近(1997年--譯者注)由于日元升值,出現內外價格差,以致價格體系受到破壞。搬運的機械化,和以使人們從重體力勞動中解放出來為目的的運輸效率化,重新被提上日程。又由于年輕工人不愿意從事人力搬運的工作,為了保住年輕的勞動力,企業如何推行一貫托盤運輸,已成為必須認真對待的緊急課題。
提高物流效率的核心問題,是推行一貫托盤運輸的問題 從日本物流今后的發展看,在全國推進托盤化是必要的。
木托盤的國家標準規格
木托盤雖然只是一個小小的物流運輸載體,但由于木托盤具有重要的銜接功能、廣泛圍的應用性和舉足輕重的連帶性,在裝卸搬運、保管、運輸和包裝等各個物流環節的效率化中,都處于中心位置,所以,托盤的規格尺寸,是包裝尺寸、車廂尺寸、集裝單元尺寸的核心。只有以木托盤尺寸為標準,決定包裝、卡車車廂、火車車廂、集裝箱箱體等配套規格尺寸和系列化規格標準,才體現裝卸搬運、保管、運輸和包裝作業的合理性和效率性。
1971年又頒布了ISO/TC51托盤標準,增加了0.8m×1.1m、0.9m×1.1m、1.1m×1.1m 3種尺寸,后來,ISO/TC51又決定取消ISO/R198和ISO/329,建議由0.8m×1.2m、1m×1.2m、1.016m×1.219m 3種尺寸替代。
截止1997年,1.140m×1.140m、0.8m×1.2m、1m×1.2m、1.1m×1.1m、1.016m×1.219m、1.140m×1.140m尺寸均被國際準標化組織(ISO)所認可。關于托盤的國際標準,目前國際標準化組織還在討論修改之中。由于托盤的尺寸涉及的面太廣,關聯因素太復雜,做到真正的一致和統一實在不容易,必須有一個過程。目前自然形成了三大地區核心尺寸。
美國的國家標準托盤尺寸為:1.219m×1.016m(48×40英寸),周邊國家加拿大和墨西哥為:1m×1m,澳大利亞為:1.165m×1.165m和1.1m×1.1m。
歐洲國家采用0.8m×1.2m尺寸的較多,而德國、英國和荷蘭都采用0.8m×1.2m和1m×1.2m兩種尺寸,北歐各國擁有0.8m×1.2m的統一型托盤。亞洲國家,以日本、韓國、新加坡和我國臺灣地區為核心,采用1.1m×1.1m的尺寸的比例較大,普及率在逐年升高,并逐漸影響我國,出現應用范圍擴大整個亞洲之勢。

叉車使用木托盤時要注意什么?
作為木托盤的主要使用工具,叉車是必備的基本車型,今天我們就來給大家說一下木托盤使用中關于叉車的一些安全操作規程:
1、不準從司機座以外的位置上操縱車輛和屬具。
2、不要搬運未固定或松散堆垛的貨物,小心搬運尺寸較大的貨物。
3、對起升高度大于3米的高起升車 應注意上方貨物吊下,叉車托盤必要時,須采取防護措施。
4、對于高起升叉車工作時應盡量使門架后傾,裝卸作業應在較小范圍內作前后傾。
5、在碼頭或臨時鋪板上行駛時,應倍加小心,緩慢行駛。
6、加燃油時,司機不要在車上,并使發動機熄火,在檢查電瓶或油箱液位時,不要點火。
7、離車時,將貨叉下降著地,并將檔位手柄放在空擋,發動機熄火并斷開電源;在坡道停車時,將停車制動裝置拉好,停車較長時須用墊坎墊住車輪。
8、轉向時,應遵守交通規則,并開轉向燈,
9、 嚴禁無令行車和空擋溜車。

10、嚴禁離合器處于半離合狀態下運行叉車。
11、定期檢查油、水泄漏、變形、松動等情況,忽視檢查會縮短車輛壽命,在惡劣情況下將會導致事故發生。
12、不要使用明火檢查燃油油位、電解液或冷卻水及泄漏。
13、叉車運行時切勿上下,上、下叉車時請用叉車的安全踏板和安全扶手。
14、不要牽引發動機有故障、轉向系統不正常及制動系統損壞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