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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1-05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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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力容器設計必須掌握的知識
GB150-1998《鋼制壓力容器》不適用范圍
1. 直接火焰加熱的容器。
2. 核能裝置中的容器。
3. 經常搬運的容器。
4. 諸如泵、壓縮機、渦輪機或液壓缸等旋轉式或往復式機械設備中自成整體或作為組成部件的受壓容器。
5. 設計壓力低于0.1Mpa的容器。
6. 真空度低于0.02Mpa的容器。
7. 內直徑小于150mm的容器。
壓力容器設計必須掌握的知識問答
《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適用與不適用范圍是什么?
答:使用范圍:(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 gao工件壓力(PW)大于等于0.1Mpa(不含液體壓力)的容器。
2. 內直徑(非圓形截面指斷面da尺寸)大于0.15m,且容積V大于等于0.25m3的容器;
3. 盛裝介質為氣體、液化氣體、或gao工作溫度高于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的容器。
《容規》與《條例》及標準有何關系?
guo務院發布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屬行規,是我國壓力容器安全監察工作的基本法規,是壓力容器安全監察工作的依據和準則。依據《條例》制訂的《容規》也屬行規,是從安全角度,對壓力容器安全監督提出的基本的要求。
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屬民事范圍,是設計、制造壓力容器產品的依據。《容規》是壓力容器安全監督和管理的依據。由于安全技術監督的內容同標準的任務、性質、工作進度和角度不同,有些與標準一致,有些可能不一致,這是正常的,并不矛盾。二者無大小之分,作為產品的設計和制造單位,遵守《容規》和執行標準是一致的,二者不協條時宜按高的要求執行。工作介質對受壓元件的腐蝕率主要按實測數據和經驗來確定,受使用環境影響很大,變數很多,目前無現成的數據。但作為壓力容器安全監cha部門,只要產品符合《容規》要求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