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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8-31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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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潤廠房出租注意事項
1、租金條款(月租金、租金遞增、付款期限,是否含稅)
(1)月租金:明確租賃廠房的單價和總價;
(2)租金遞增:遞增期限,遞增標準;
(3)付款期限:付款時間,付款方式,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4):租金是否需要開具正式,稅是否含在租金之內,誰負擔稅。 該圖片由注冊用戶"房產大亨"提供,版權聲明反饋
2、合同期限條款(合同期限,交付時間,免租期,搬遷期)
(1)租期:總年限,起算日,終止日;
(2)交付時間:具體時間,是否緩沖期;
(3)免租期:具體期限,免租范圍(僅免租金);
(4)搬遷期:合同到期后的搬遷期限,逾期搬遷的違約責任(租金和違約金)。
3、優先權(優先續租權,優先購買權)
(1)優先續租權:是否有優先續租權,如何行使優先續租權(期限和方式);
(2)優先購買權:租客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如何行使優先購買權(期限和方式)。
4、修繕條款
(1)日常管理:誰負責日常管理和修繕費用誰負擔。
(2)重大修繕:誰負責影響安全使用的重大修繕,費用如何負擔。
5、附屬設施(供水設施,供電設施,消防設施)
(1)供水設施:誰負責開通,費用如何負擔,日常修繕誰負責;
(2)供電設施:誰負責開通,費用如何負擔,日常修繕誰負責;
(3)消防設施:是否齊備,是否可以有消防證。
6、證件條款(消防證、合同備案)
(1)消防證:是否有消防證、是否有效,誰負擔消防證辦理;
(2)合同備案:是否需要備案,備案責任人,備案費用。
產業用房是指從事工業生產為主以及介于第二與第三產業之間,容納研發、孵化、中試等型產業功能的建筑,包括工業廠房和研發用房。為進一步降低業用房成本,因此市政府出臺了專門政策嚴控產業用房租金過快上漲,依法依規規范產業用房租賃市場。
產業用房
二、深圳產業用房有哪些新政策?
《措施》從六個方面提出了20條具體措施。首先是加強規劃統籌,加大供應力度,確保符合深圳高質量可持續發展需要與產業規劃的好項目有空間可落。《措施》中提出將鼓勵各區采取異地置換、產權入股等方式,促進老舊工業區連片升級、功能優化,建設高標準產業空間。
深圳還將加強對舊工業區綜合整治的引導和支持。舊工業區相關權利人可按規定增加一定比例的輔助性公用設施,適當增加滿足基本需求的研發辦公、配套商業空間,完善產業及配套功能,改善舊工業區環境品質。在這方面,市、區政府將給予一定補助。至2020年,全市完成舊工業區綜合整治建筑面積低于500萬平米。
此外,將鼓勵各區通過配建、收購、整治統租和“市場配置、政府補貼”等方式,加大型產業用房籌集力度。推動國有企業通過利用存量用地、城市更新、整治統租等渠道,加大型產業用房供應;對社區股份公司自主盤活老舊工業區等集體物業用作型產業用房的,各區給予一定財政資助。到2020年,全市新增建設籌集型產業用房建筑面積不少于800萬平方米。
國潤自成立起,就定位為專業科技產業園及商業地產運營管理,開發方負責物業的開發建設,國潤物業負責長期運營管理,在產業定位、園區升級改造、招商引資、運營策劃、物業管理和客戶服務等方面,發揮專業能力,通過 專業化分工與合作,實現業主利益的化。從、專 業、方向發展,從管理看效益,全新的運營管理模式將成 為行業的。
雙方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租賃合同的條款應包括:雙方的名稱、住所;廠房坐落、面積、附屬設施;廠房用途;租賃期限、租金數額、支付方式;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途徑等。根據上海市日前發出的《關于本市加強租賃廠房和場所的生產、消防、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意見的通知》,租賃雙方簽訂租賃合同時應當根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要求,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職責。租賃合同生效后的15日內,租賃當事人應當按規定向所在地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同時將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報租賃廠房、場所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備案。
3、租賃合同履行中的注意事項。租賃廠房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符合原規劃設計的使用性質、安全生產條件和防火等級,未經有關部門審核同意,租賃雙方均不得擅自改變租賃廠房的生產使用性質。租賃本市內環線以內的廠房,不得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不得在設有車間或者倉庫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也不得將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商店、倉庫與員工宿舍安排在同一建筑物內。承租方應當在核準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其營業執照按規定進行年檢后,將營業執照的復印件送交出租方備案。
承在租賃期間轉租廠房的,如果原租賃合同中約定可以轉租的,那么根據約定處理。如果對轉租沒有約定的,承轉租廠房應當取得出的書面同意,否則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在轉租過程中承和次承也要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生產、消防等安全管理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