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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03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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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申請號(patent application number)是指國家專利行政部門給予每一件受理專利申請的代碼。是專利申請人向國家專利行政部門辦理各種手續時,指明特定申請的最i有效標記。
??我國的專利申請號由9位數字組成,分成四段,第1段為左邊兩位,表示提交專利申請的年份;第二段為左起第三位數字,表示專利申請的種類,“1”表示發明,“2”表示實用新型,“3”表示外觀設計;第三段由從左起第4位到第8位的五位數字組成,表示當年該類申請的序號數,如01764表示當年第1764件申請;第四段由一位數字或符號組成,是計算機檢驗號,它可以是0—9的任一數字或者是字符X。
即發侵權(Imminent Infringement)是指侵權活動開始之前,權利人有證據證明某行為很快就會構成對自己知識產權的侵犯,或該行為的正常延續必然構成侵權行為,權利人可依法予以起訴。
??即發侵權的理論依據
??“即發侵權”的理論依據在于知識產權的特殊性:
??(1)知識產權的權利是“無形的”,它不能象有形財產的所有人那樣,通過占有來達到保護其財產的目的;
??(2)知識產權的客體具有“開發難而復制易”的特點,它較其它財產權更容易受侵害,一旦受到侵害,其損失也往往巨大。
??因此,當今許多國家的知識產權法均明文規定了“即發侵權”,對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規制,不再僅局限于侵權行開始之時,而是擴展到侵權行為開始之前,即從事后救濟轉向事前防治,以更為有效地保護權利人的利益。
專利強制實施許可,是指專利行政部門依法定條件和程序頒發的使用專利的許可。申請人獲得這種許可后無需專利權人同意即可得以實施專利,并可以不支付專利使用費。強制許可的對象不僅指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也包括外觀設計。
??專利實施強制許可的后果
??專利實施強制許可的后果可以分為:非獨占性、不可轉讓性和有償性。
??申請實施強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提出未能以合理條件與專利權人簽訂實施許可合同的證明。國務i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的給予實施強制許可的決定,應當及時通知專利權人,并予以登記和公告。給予實施強制許可的決定,應當根據強制許可的理由規定實施的范圍和時間。強制許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發生時,國務i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專利權人的請求,經審查后作出終止實施強制許可的決定。取得實施強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不享有獨占的實施權,并且無權允許他人實施。專利權人對國務i院專利行政部門關于實施強制許可的決定不服的,專利權人和取得實施強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對國務i院專利行政部門關于實施強制許可的使用費的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i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