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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8-22 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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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器選用8/20μs和10/350μs的區別是什么?
防雷擊保護的選用,分為4個等級,IEC61312-1規定:10/350μs是雷擊波型,用于電源的一級(A級)保護,值得注意的是這只是雷擊波的測試波型,而不是雷電的實際波型;8/20μs是用在B級、C級、D級雷擊保護,二者在本質上是沒有區別,只是反映了保護器件能分流雷電流能量大小而已!如果浪涌保護器放置得離被保護設備太遠了,那就不能確保被保護設備得到有效保護。
后備保護元件的作用
脫離器失效后電涌保護器(SPD)有可能出現兩類故障狀況,一類熱擊穿造成L-N/PE線間接地短路,其電流值可使后備過電流保護元件動作;另一類由于接地故障電流小,過流保護元件不動作,元件(MOV)因發熱起火,因此必須在位于電涌保護器(SPD)外部的前端,裝設后備保護元件。直擊雷是指雷雨云對大地和建筑物的放電現象,它以強大的沖擊電流、熾熱的高溫、猛烈的沖擊波、強烈的電磁輻射損壞放電通道,若直接擊在建筑物構架、動植物上,因電流效應、熱電效應和機械效應等。
作用當電涌保護器(SPD)不能切斷工頻短路電流時,過電流保護電器動作,把電涌保護器(SPD)從并聯線路中斷開,使電涌保護器(SPD)不會引起過熱而導致火災等事故,同時可保證電源的持續供電。圖1分析了市場上多數SPD產品在MOV失效后,MOV通過故障電流與SPD脫離器、熔斷器、微型斷路器配合關系,從圖中可以看到多數SPD脫離器與熔斷器、微型斷路器等過流保護元件間存在一定盲區。政府及汽車制造公司也認識到節能減排是未來汽車領域的發展方向,從經濟和技術的角度來講,電動汽車的研產在減少空氣污染方面是目前合適的方法。
概述
雷電災害是一種人類目前還無法避免的自然災害之一,電涌保護器(SPD)是抑制由雷電、電氣系統操作或靜電等所產生的沖擊電壓,電涌保護器是保護電子信息技術產品必不可少的器件。隨著各種電子信息技術產品越來越多地滲入到社會和家庭生活的各個領域,電涌保護器(SPD)的使用范圍日益擴大,市場需求量日益增長。電涌保護器是用于保護電氣、電子設備免受雷電電磁脈沖破壞的器件,被作為眾多高新科技產品的“保護神”,因此產品本身的安全性、可靠性顯得尤其重要。廣州的唐山樵先生的說法:雷電的出現除與氣流、風速密切相關,而且與地球磁場也有一定聯系。
30年代出現了管式浪涌保護器。50年代出現了碳化硅浪涌保護器。70年代又出現了金屬氧化物浪涌保護器。現代浪涌保護器,不僅用于限制電力系統中因雷擊、電磁輻射干擾等引起的過電壓、過電流,也用于限制因系統設備操作(系統拉合閘效應、感性及容性負載的啟動和停止等)產生的過電壓和過電流。該處使用的電源防浪涌保護器要求的沖擊容量為20KA/相或更低一些,要求的限制電壓應小于1。
雷電放電可能發生在云層之間或云層內部,或云層對地之間;另外許多大容量電氣設備的使用帶來的內部浪涌,對供電系統(中國低壓供電系統標準:AC 50Hz 220/380V)和用電設備的影響以及防雷和防浪涌的保護,已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