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發布時間:2021-06-13 03:25  
【廣告】





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同時借鑒國外一些發達國家的經驗,國家新頒布的《土地管理法》,科學地將我國土地分為三大類,即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管理法》定義:"農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的土地,包括專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游用地、軍事設施用地等屬;未利用地是指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以外的土地。
為加強土地利用開發統籌,松山湖片區將編制片區用地供應計劃。由松山湖管委會牽頭,發改、規劃、國土、環保等部門協同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產業發展定位等,合理編制片區每年用地供應計劃,科學合理設定居住、工業等用地供應的規模、結構、布局、進度和產業類別、土地使用條件等。探索統籌區域內土地利用利益分成機制,打破行政界線的局限,合理確定各產業區域的功能分工及定位,將產業在全片區布局,使一園六鎮聯結起來,形成產業鏈,促進土地資源要素在片區的合理配置與流動。
在探索新型產業用地供應制度方面,松山湖片區將爭取片區內試點企業用地方式,強化建設用地市場化配置的產業招商導向和批后監管,研究差別化供地政策,探索工業用地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等出讓方式,降低工業、制造業企業用地成本,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研究新型產業用地管理辦法,產業用地分割銷售辦法,提高產業用地利用效率,促進產業轉型升級。
片區項目除約定土地使用條件外,還必須與企業簽訂土地開發履約保證書,加強對企業開發履約進度的監管。對于片區存量土地,按照強勢分割、強力征收和強制收回的“三強”舉措分類處置,對企業存在批而未用的土地進行強勢分割;對被認定的閑置土地,強力征收土地閑置費;對閑置兩年或兩年以上的土地,堅決依法強制收回土地使用權。嚴肅土地管理法規,緩解用地壓力,推動松山湖片區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破難題、保發展、促節約。
寫字樓就是專業商業辦公用樓的別稱,嚴格地講,寫字樓是不能用于住人的。這是房屋的房產證上有明確注明的。寫字樓原意是指用于辦公的建筑物,或者說是由辦公室組成的大樓,1971年,Rhodes和Kan提出:"寫字樓的作用是集中進行信息的收集、決策的制定、文書工作的處理和其他形式的經濟活動管理。"
寫字樓市場流行兩大評定標準,一是寫字樓,二是5A寫字樓。所謂寫字樓,實為一種通行叫法,并沒有固定標準,因為誰也不愿意被叫成乙級寫字樓。這樣,恨不得任何一個有玻璃幕墻、帶電梯、"長"得高一些的寫字樓都自稱為寫字樓。相比之下,5A寫字樓倒是有一定的標準,類似于酒店星級評定的方法。但對于寫字樓,幾乎無反例,其無疑是投資和購買寫字樓的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