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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3-22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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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常說勞動者入職用人單位一定要記得簽署勞動合同,這是確定雙方勞動關系的有效憑證。而在市場中,常見的勞務外包和勞務派遣會有所不同,勞務外包與勞務派遣的共同之處是,用工單位或發包單位都不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
由于勞務外包不是用工形式,其在法律中的定義叫“承攬”,外包承攬是屬法律定義的一種經營形式,勞務派遣僅僅是勞動合同法明確的一種用工形式,兩者有著本質上的區別。基于此,兩者是不能混在一起去考慮。
勞務外包是指企業將公司內的部分業務或職能工作內容發包給相關的機構,由其自行安排人員按照企業的要求完成相應的業務或職能工作內容。

勞務派遣與服務外包的區別
勞務派遣與服務外包的共同之處是,用工單位或發包單位都不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
它們的之間區別是:
1、適用的法律不同。勞務派遣適用勞動合同法,勞務外包適用合同法。
2、用工單位對服務外包單位的員工不進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時間由服務外包單位自己安排確定;勞務派遣單位的員工必須按照用工單位確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時間進行勞動。
3、服務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確定的勞務單價根據完成的工作量結算,其合同標的一般是“事”;勞務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時間和費用標準,根據約定派遣的人數結算費用,其合同標的一般是“人”。
4、違1法的后果不同。服務外包適用《合同法》,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之間按雙方合同承擔權利義務,發包單位對承包單位的員工基本上不承擔責任;勞務派遣中,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按《勞動合同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勞動外包適用《合同法》。發包單位和承包人應根據雙方的合同承擔權利和義務。發包單位基本不對承包人的員工承擔責任。勞務派遣中,對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和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修正案將于2013年7月1日生效。《勞動合同法》修正案不僅要求勞務派遣實行同工同酬,而且明確解釋了“臨時性、輔助性和替代性”,規定嚴格控制勞務派遣數量,加大對相應韋法行為的處罰力度。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企業必然會“有政策和對策”但是你需要經濟補償。

勞務派遣適用勞動合同法,勞務分包適用合同法。勞務派遣中的員工,由用工單位直接管理,勞務分包中的員工由承包方直接管理。勞務派遣的標的是“人”勞動力,勞務分包的合同標的是“事”,勞務成果。勞務派遣是現代服務項下商務輔助服務,建筑勞務分包是建筑服務;(2)適用稅率/征收率不一樣勞務派遣可以全額按6%征稅,也可以差額按5%;建筑勞務分包一般計稅按9%,簡易計稅方法按3%。勞務派遣可以全額3%(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可以選擇按1%的征收率全額征收增值稅),也可以差額5%。建筑勞務分包3%征收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