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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9-18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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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誤區
以下是申請人常出現的幾個關于申請的誤區:
1、自己研發的技術方法,不用申請都可以有知識產權
不同于著作權,著作權是設計完成后,便有著作權,而采用的是實審制,以申請公開為前提而獲取權的。自己研發的技術方法,若不申請,是無法進行維權,更不能制止他人侵權、生產、銷售。
2、不管是什么東西都可以做
根據法,違背科學規律的發明、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疾病的診斷和方法、動植物新品種、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兩者結合,都是不能授予權的。很多時候申請人說,有一個想法,但沒有實施案例,都是不能做的。
3、產品銷售好,大規模生產后,才申請
眾多企業在申請時,都先考慮這個產品是否受大眾喜歡,銷量高不高,再決定是否申請,有一種這個產品沒有大利潤就申請很浪費錢的想法。但是當你的產品銷量大,產品早已推出市場,或者他人已經搶先一步拿你的產品申請,那你的損失不是更大嗎,前期的推廣成本都為他人做嫁衣。
怎么避開外觀
通過公開的數據來看,19年外觀申請達71.2萬件,授權55.7萬件,在如此大的外觀申請量底下,怎樣避開已有外觀進行申請,則至關重要。
在研發或設計產品外觀時,對市場進行調研,了解對手的產品情況,設計全新的產品外形。但大部分時候,無法做到全新外形設計,是參考已申請的外觀或市面上已銷售的產品外形,這種情況下,怎樣避開?我們需要在凸顯設計造型的位置改動,形成與原差異,而達到避開已有外觀。若只是單純的位置左右對調、單元數量單純的增加減少這些都是不建議。
外觀申請時,建議委托專業的代理機構公司,提供專業的判斷建議。
在別人外觀申請日之前該商品就已經在網上銷售了 此是不是無效?
對于申請前,商品已經網上銷售,那該外觀已經是現有技術。根據法規定,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而提前銷售,已經公開了該產品的外形設計,相當于是可以讓公眾獲得的。這種情況下,任何人都可以對該提出無效請求。但若沒有人提出無效行為,是不會自己無效的。
對于提出對方無效請求,需要有相應的證據,比如在該申請日前已經公開銷售或已發表的連接或購買記錄、在該前已有其他在先申請的相似。
外觀申請多久后可以銷售產品?
產品申請外觀后,拿到受理書便可銷售,但是根據《廣告法》中2條規定,廣告設計產品或方法的,應標明號和種類,未取得權的,不得在廣告中謊稱取得權,禁止使用未授予權的申請和已經終止、撤銷、無效的作廣告。
換句話說,可以銷售,但不能標記號,建議不要大規模推廣或包裝宣傳。
目前外觀申請,大概6個月便能出結果,快著4個月,時間并不長,建議申請人先申請后銷售,授權后宣傳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