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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26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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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離婚后過戶需要什么材料
1、婚姻期間利用購買的房屋屬于夫妻間,辦理產權證的時候還是要辦理至兩個人的名下,等到出證之后結清并解除后憑經公證的離婚協議就可以辦理離婚分割登記。
2、婚后買房先辦理至夫妻雙方名下,婚后買房之后再離婚的略過這一手續,結清銀行并解除,一次性付款或已結清相應銀行的略過這一手續。
3、需要帶上以下資料:《離婚協議》(需公證)或《裁定(判定)》中有關房產歸屬的條款;《》;兩邊《》;原房子辦理的有關證實,到房管部分處理權屬改變手續;到辦理的銀行處理按揭(義務)人便更手續。
房產過戶注意事項
1、若單位購買私房,還需提交單位法人或其它組織資格證明(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單位法定代表人委托書(收件窗口領取),受托人原件及復印件;
2、若非住宅轉移,還需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書;
3、若當事人不能親自辦理,需出具委托書或公證書,受委托人需出具原件及復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購人非承的,需提交承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
5、若有共有權人需出具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和共有權證書;
6、若經的,需出具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去辦理過戶手續,帶上房產證原件,復印件,,復印件,
去辦理過戶手續需要原房主夫妻雙方到場:帶上、、房證、契證、(單身的需要單身證明)買的人只要帶上就可以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并協議、人院或者仲裁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如果當事人攜帶的房產過戶材料不齊的,應當按照要求及時補齊。
自書遺囑見證人的必備條件
遺囑見證人的條件。遺囑見證人提供證明的真實與否,將直接關系到遺囑的法律效力,因此,對遺囑見證人也應當有一定的要求。我國繼承法并未明確規定遺囑見證人所須具備的條件,但從其對遺囑見證人的限制性規定來看,遺囑見證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因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才能對事物有足夠的認識能力和判斷能力,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事物缺乏足夠的認識能力和判斷能力;
(2)與繼承人、遺囑人沒有利害關系。因為有利害關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驅動而做不真實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