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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5-18 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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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在免抵退稅正式申報前必須要進行出口退(免)稅預申報。生產企業出口后由于網絡原因或者企業未及時提交信息等原因,導致出口報關單信息不能及時傳遞到稅務計算機系統,如果生產企業不進行出口退稅預申報,就不知道出口報關單電子信息是否齊全。生產企業必須單證信息齊全才能進行出口退稅正式申報。生產企業出口貨物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即出口銷售額乘以增值稅征退稅率之差,一定要按照單證齊全、信息齊全并錄入生產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的出口明細計算出來的數據。否則缺少出口報關單電子信息,企業在增值稅納稅申報時計算的“不得免征和抵扣進項稅額”就會與免抵退稅申報匯總表上的“不得免征和抵扣進項稅額”不一致,主管稅務機關在計算機審核時會造成免抵退稅對審不通過。
不同年度出口的貨物可以一起申報出口退稅嗎?
外貿企業:對于外貿企業來說,不同年度出口的貨物在申報的時候是不能合并在一個批次內申報的,需要將其分開。比如:在2021年申報2020年出口的貨物,申報年月必須填寫202012;如果是申報2021年出口的貨物,則用2021的申報年月來申報(具體以申報的當月所屬期而定)。還有的學員提問,如果是一張進貨票對應兩張報關單,一張報關單是2020年的,一張是2021年的,怎么申報呢?這時候,票是可以根據報關單進行拆分申報的。
下列特定企業(不限于是否有出口經營權)出口的貨物
下列特定企業(不限于是否有出口經營權)出口的貨物;
(1)對外承包工程公司運出境外用于對外承包項目的貨物;
(2)對外承接修理修配業務的企業用于對外修理修配的貨物;
(3)外輪供應公司、遠洋運輸供應公司銷售給外輪、遠洋國輪而收取外匯的貨物;
(4)企業在國內采購并運往境外作為在國外投資的貨物;
(5)援外企業利用中國政府的援外優惠和合資合作項目方式下出口的貨物;
(6)外商投資企業特定投資項目采購的部分國產設備;
(7)利用國際金融組織或國外政府,采用國際招標方式,由國內企業中標銷售的機電產品;
(8)境外帶料加工裝配業務企業的出境設備、原材料及散件;
(9)外國駐華使(領)館及其人員、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及其官員購買的中國產物品。
以上“出口”是指報關離境,退(免)稅是指退(免)增值稅、消費稅,對無進出口權的商貿公司,借權、企業不予退(免)稅。上述“除另有規定外”是指出口的貨物屬于稅法列舉規定的免稅貨物或限制、禁止出口的貨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