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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22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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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兩年,廢電池對環境的影響成為國內媒體熱門話題之一。有的報道稱電池對環境污染很嚴重,一節電池可以污染六萬立方米的水。有的甚至說廢電池隨生活垃圾處理可以引起諸如日本水俁病之類的危害,還有一節5號廢電池就可以使一平方土地荒廢等,這些報道在社會上引起了很大反響,有很多熱愛環保的人士和團體開展或參加了回收廢電池的活動。
廢電池回收國外政策
國外一些發達國家在回收處理廢電池方面已經進行了一系列積極的探索,并積累了不少好的經驗。
美國、日本、歐盟等地區未把群眾日常生活使用的普通干電池作為危險廢物對待,也沒有強制單獨收集處理普通干電池的法律。少數發達國家的電池(子)工業協會、個別城市曾經組織過普通干電池收集活動,2015年開展這類活動的地方已經很少了。日本、瑞士各有1個廢電池再利用工廠,原來主要處理含普通廢電池,現在則主要處理可充電電池。由于廢電池總量較小,設施的生產能力有一部分閑置。德國把收集上來的廢電池放置在廢棄的礦坑中。
對廢電池污染防治應遵循哪些原則?
關鍵節點的風險防控
本政策針對不同廢電池的特征,提出不同污染節點的環境風險防范方法。對廢鉛蓄電池,要求貯存場所應防止電解液泄漏;對動力電池,要求運輸前不能拆解,須經過專業包裝后運輸,強調采取有效的包裝措施;對廢鋰離子電池運輸前要求采取預放電、獨立包裝等措施進行處理。
考慮到大量的廢電池在長期存放中會發生外包裝老化、破損的現象,若存放場地存在不安全因素,極易造成無法挽回的安全事故,政策中規定廢電池的貯存場所應定期清理、清運,由專業機構來管理。本政策將從技術層面落實廢電池污染防治和循環利用過程環境風險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