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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9-17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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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與微型消防站上墻制度
消防控制室是設有火災自動報警控制設備和消防控制設備,用于接收、顯示、處理火災報警信號,控制相關消防設施的專門處所。具有消防聯動功能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保護對象中應設置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應當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確保及時發現并準確處置火災和故障報警。
(三)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每班不得少于2人。
(四)消防控制室自動消防系統的值班操作人員,應取得崗位,持證上崗,并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備查。
(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按時上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員未到崗前交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按時上崗,并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脫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娛樂活動,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由同等職務的人員代替值班。
(七)應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設置明顯的標志;消防控制室應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備相應的通訊聯絡工具。
(八)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要愛護消防控制室的設施,保持控制室內的衛生。
(九)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隨意觸動設備。
(十)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存放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物品或雜物,嚴禁與消防控制室無關的電氣線路和管道穿過。
(十一)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
職工宿舍消防安全措施
宿舍住宿人員必須做好用電、防火為重點的安全工作,嚴格遵守并服從我院的統一管理和安排。根據《消防法》施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宿舍主管部門保衛科負責宿舍的安全,各住宿人員均為責任人。
禁止破壞供電設備、消防設施。非緊急情況下,任何人不得隨意將消防設施堵塞、損毀、挪動、試用或挪為它用。
各住宿人員必須保證樓道暢通無阻,禁止在樓道內堆放雜物,存放、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員要會使用滅火器,會報火警;如發現著火,立即采取措施撲滅初起火災,同時迅速疏散人員并報警,我院微型消防站電話2236799,火警電話119。
1.宿舍內要安全用電,嚴防火災,禁止燒煮、烹飪;禁止在宿舍生火、、焚燒物品以及燃放等。
2.點燃蚊香等需有人在場,用不燃物支墊,并遠離任何可燃,以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3.禁止攜入或私存、、有毒、以及有腐蝕性、性等妨礙公共安全和衛生的危險物品。
4.禁止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安裝插座,禁止電爐取暖,除電腦和電吹風(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電器一律不準使用。禁止私自拆卸電氣設施,私自修理供電設施。
5. 禁止將插座、電器等帶電體放于床上、從席子里下穿過或與可燃物連接(例如電扇放在床內吹風)。
6.禁止在電線燈頭、燈管、取暖器等電器設備上搭掛衣物或烘烤物品。
7.人員離室鎖門時,務必檢查并關閉窗戶及電燈、電扇、電腦、充電器等所有電器設備的電源。
如在宿舍內發現違反上述行為,但無人主動承認且無法查明,則視為全宿舍共同違規。并結合產生后果的輕重給予警告、記過等處分,以及賠償造成的損失。

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值班人員定期對場內設備進行巡視檢查,對主要電氣設備進行重點檢查(如變壓器、油開關、電纜接頭處等)。嚴禁在風電場、電纜溝道動用明火,需要動火作業時,做好防范措施,工作地點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及黃砂,辦理動火工作票,報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施工。對電氣設備進行定期檢查,重點設備隨時檢查,值班人員在交接班時應進行檢查,做好記錄,辦理交接手續。
